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4-074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4年10月13日起停牌。2014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4年10月28日起连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旨在通过实施购并新型制浆技术、纸袋纸产能和下游制袋业务,实现与制浆造纸上下游产业链资产的商洽并购。自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有关工作,并与有关各方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协调。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已相应建立了工作团队和工作机制,并组织了审计、评估、法律、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开展工作。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资产较多,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尚需一定的时间,且相关程序复杂,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与交易对方及其股东方进行论证和商榷,截至目前公司与交易对方尚未签订重组框架或意向协议,项目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这些因素对整体方案的确定及项目计划的推进带来一定的复杂性和难度。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初稿尚未形成,公司由此无法按原定时间复牌。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自2014年11月28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0日。延期复牌期间,一旦签订重组框架或意向协议,公司将及时披露。如公司预计无法在延期复牌期间披露重组预案并计划继续推进,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决定申请有关继续停牌事项。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及时公告和复牌。公司承诺:若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自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