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14-038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通讯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苗红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苗红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苗红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39)。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二、关于选举赵乐中先生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工作需要,蔡亮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选举公司董事赵乐中先生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委员会其他成员保持不变。
(1)选举赵乐中先生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2)选举赵乐中先生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简历:
苗红强: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河南济源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2003年4月至今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8月至今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赵乐中:男,汉族,1960年12月出生,河南济源人,中共党员,大学专科,经济师、工程师。1999年12月至2014年8月担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8月至今担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9月至今担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0月至今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济源豫光炉业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14-039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苗红强先生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苗红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苗红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苗红强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苗红强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业务能力突出,责任心强,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职务,苗红强先生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未提出异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苗红强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资格和能力,同意聘任苗红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91-6665836
传真:0391-6688986
电子邮箱:yuguang5865@hotmail.com
地址: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
邮政编码:459000
四、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苗红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简历
苗红强: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河南济源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2003年4月至今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8月至今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