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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仁转债”2014年付息事宜的公告
    2014-1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14-033

      转债代码:110022 证券简称:同仁转债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仁转债”2014年付息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付息债权登记日:2014年12月3日

      ● 付息日:2014年12月4日

      ● 除息日:2014年12月4日

      ● 兑息日:2014年12月10日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4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同仁转债”)将于2014年12月4日开始支付自2013年12月4日至2014年12月3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同仁转债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同仁转债;

      3、债券代码:110022

      4、发行总额:公司公开发行1,20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20,500万元;

      5、转债期限:同仁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5年,即2012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4日止;

      6、转债利率:第一年0.50%,第二年0.70%,第三年1.30%,第四年1.70%,第五年2.00%;

      7、债券形式: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可转债第一年至第五年的票面利率分别为:第一年0.50%,第二年0.70%,第三年1.30%,第四年1.70%,第五年2.00%。

      本次付息为同仁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13年12月4日至2014年12月3日。本次同仁转债票面利率为0.70%,每手同仁转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7.00元(含税)。对于个人投资者,公司按利息额的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个人转债持有人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5.60元;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按利息额的10%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QFII转债持有人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6.30元。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付息债权登记日:2014年12月3日

      付息日:2014年12月4日

      除息日:2014年12月4日

      兑息日:2014年12月10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4年12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同仁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相关事宜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次同仁转债的利息支付以付息债权登记日为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申请转股及已经转股的同仁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支付利息,但与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东享有同等权益。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同仁转债持有人均有权获得当年的同仁转债利息。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支付同仁转债的利息。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同仁转债持有人可于兑息日(2014年12月10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利息。未办理指定交易的同仁转债持有人的利息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全面指定交易后,即可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利息。

      六、其他事项

      投资者欲全面了解同仁转债付息的具体条款,请查阅本公司于2012年11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或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或摘要。

      咨询机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67020018

      传 真:010-67020018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