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股东嘉益投资的控股股东有关事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90 股票简称:中房股份 编号:临2014-047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嘉益投资的控股股东有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有重大事项未公告及控股股东有重大待公告事项,公司股票于2014年11月26、27、28日临时停牌三天。
2014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大股东嘉益投资发来的《说明函》称:”我公司收到你公司发出的《咨询函》以及转发的函件后,向我公司的控股股东百傲特发出《咨询函》并转发上述函件,要求百傲特就上述函件中的有关事项出具说明。2014年11月28日,我公司收到百傲特发来的《说明函》,称:
2014年11月21日百傲特根据提案人A类有限合伙人嘉汇和玺提出的议案召开合伙人会议审议关于百傲特提前解散并清算的议案。会后A类有限合伙人嘉汇和玺认为2014年11月21日召开的合伙人会议审议关于百傲特提前解散并清算的议案已经获得持有百傲特有限合伙份额75%以上通过,该议案已经生效,要求进行清算。
A类有限合伙人远东建恒、莫小凤、丁厚晔、叶新宝则认为B类有限合伙人建信财富已经于2014年9月9日将其持有的百傲特50%的有限合伙份额转让给A类有限合伙人信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并签订转让协议书,该转让协议属于当然退伙行为,因此对B类有限合伙人建信财富2014年11月21日是否有权出席该合伙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等提出异议,认为2014年召开的合伙人会议无效。
管理人已于2014年11月25日向各有限合伙人发出《告知函》称,经管理人审慎核查,A类有限合伙人远东建恒、B类有限合伙人建信财富作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授权代表未根据《合伙协议》第8.1.3条的规定持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
综上,目前百傲特合伙人对2014年11月21日合伙人会议的召开及合伙人会议审议的事项有争议,百傲特管理人建议上述合伙人争议可以通过协商或者下一步提交司法程序予以解决。嘉益投资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相关信息。”
对本公司影响:如果上述清算决议最终被认定为有效决议,则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可能发生变化;如果被认定为无效决议,则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嘉益投资和百傲特的说明函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公告后,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12月1日起复牌。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