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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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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4-094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情况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23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11月28日在公司15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泰合佳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合佳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含)以内的银行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泰合佳通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选购理财产品,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11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4-095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8日在公司15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与会监事讨论,一致认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4-096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泰合佳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合佳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000元(含)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含)以内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霍向琦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15号)文件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四名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2,80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6.56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61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0,389,996.5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4年10月31日到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4年11月3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2014]京会兴验字第03010025号《验资报告》。

      根据2014年10月10日签署的《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分别用于如下项目:

      其中6,253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7,000万元用于标的公司的移动用户感知数据中心开发和建设项目,5,000万元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剩余不超过1,747万元用于支付本次重组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和相关税费。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泰合佳通已在北京银行上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20000001834000001815614,截止2014年11月5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7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泰合佳通的“移动用户感知数据中心开发和建设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合佳通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000元(含)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含)以内的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含)以内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保本浮动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投资额度

      最高额不超过50,000,000元(含),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后,所使用的资金将转回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4、决策及实施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泰合佳通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选购理财产品。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十二个月以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及泰合佳通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在授权额度内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合佳通使用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前提下,泰合佳通使用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定。

      六、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000元(含)人民币投资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东方花旗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伍仟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东方花旗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之核查意见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4-097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霍向琦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15号)核准,公司通过向霍向琦、张醒生、韩炎、潘洪波、聂志勇、曾令霞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25,305,214股以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北京泰和佳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此外,公司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发行对象定向发行7,002,801股募集配套资金。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京会兴验字第03010024号验资报告和[2014]京会兴验字第03010025号验资报告验证,新增的注册资本已全部到位,且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新增股份上市事宜,并于2014年11月14日完成新增股份上市,至此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39910.9107万元。

      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事宜。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注册号:110108001986584

      名称: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10层1002-1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东辉

      注册资本:39910.9107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03月12日

      营业期限:2007年12月21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专业承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数据处理;计算机系统服务;生产、加工计算机硬件;销售机械电子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建筑材料、计算机及外围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租赁计算机、通讯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