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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14-043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的时间:2014年11月28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的时间:2014年11月28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的地点:公司东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人)15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452,501,19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0.2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144,3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1
    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人数(人)14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215,91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1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福胜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吴尚义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4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1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股东类别投票选举

    同意票数

    比例是否

    通过

    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方福前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参会全体股东452,432,29399.98%
    参会中小股东147,01368.09%

    上表提案审议情况的说明:

    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的普通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通力律师事务所夏慧君、王文辉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五、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9日

    附:独立董事方福前简历:

    方福前先生,男,195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教授。 1982年1月安徽大学经济学本科毕业,1984年12月安徽大学经济学硕士研究生毕业,1994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研究生毕业。1984年12月至1991年8月在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工作,担任西方经济学讲师、副教授,1994年7月起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任教,现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教授。

    方福前先生同时担任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于2012年4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第十九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14-044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六届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8日下午在公司东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会议由董事长吴福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陶成群先生辞职,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方福前先生为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因此而发生变动的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经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研究,决定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为:

    1、战略委员会

    主要职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召集人:吴福胜

    成 员:季学勇、高申宝、张正和、吴 霖、吴尚义、

    张传明、汪 莉、方福前

    2、审计委员会

    主要职责:(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召集人:张传明

    成 员:吴 霖、汪 莉

    3、提名委员会

    主要职责:(1)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2)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3)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召集人:方福前

    成 员:吴福胜、高申宝、张传明、汪 莉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要职责:(1)研究董事与经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2)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召集人:汪 莉

    成 员:吴福胜、高申宝、张传明、方福前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