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14-044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1月2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当日14:00在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召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的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和13:00-15:00。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3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782,172,626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5.13 |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62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691,155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12 |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如成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雅戈尔服装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 | 781,057,981 | 99.8575% | 1,077,545 | 0.1378% | 37,100 | 0.0047% | 是 |
注:该议案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陈农律师、刘燕妮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14-045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缘由
为理顺股权关系,降低运营成本,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雅戈尔服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服装控股”)。吸收合并完成后,服装控股的法人资格将会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和人员将由公司承继。
公司于2014年11月28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并于2014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4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债权人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公司仍将按照相关债权文件的约定按时偿还债务。
本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邮寄申报、传真申报的方式,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西段二号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15153
联系人:冯小姐、虞小姐
电话:0574-87425136
传真:0574-87425390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