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云商 公告编号:2014-065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4日(星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4年11月28日14:00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创新型资产运作计划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未来可能成为中信金石基金拟设立的金融产品相关交易参与方,在审议本议案时,董事张近东先生、孙为民先生作为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予以回避表决。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以部分门店物业为标的资产开展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门店物业的房地产权属过户至全资子公司后,以不低于401,123.70万元的价格将11家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的全部权益转让给中信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石”)拟发起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或/及相关方,以开展创新资产运作模式,并且在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以市场价格租用11处物业继续经营连锁店。
为进一步实施创新型资产运作计划,公司董事会同意:
1.公司与中信金石及其他相关方签署资产运作计划所需的各项合同、文件,进一步实施资产运作计划项下的各项交易安排;
2.中信金石的相关方将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发行专项计划金融产品,专项计划募集所得资金将用于购买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有关门店物业的资产权益。为提高专项计划金融产品的信用水平,公司将为专项计划提供流动性支持等增信措施;
3.授权公司管理层推进实施资产运作计划及相关交易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次交易尚待相关监管部门审批通过。此外,本次创新资产运作模式的顺利实施还将受到市场条件和政策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销售子公司租赁门店物业的议案》,北京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陕西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孙为民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表决。
根据资产运作计划,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常州苏宁云商商贸有限公司、武汉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重庆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云南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四川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陕西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7家子公司(以下合称“销售子公司”)分别与相关项目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及《物业服务合同》,分别租赁北京通州世纪联华店、北京刘家窑店、常州南大街店、武汉唐家墩店、重庆观音桥步行街店、重庆解放碑店、昆明小花园店、成都春熙路店、成都万年场店、成都西大街店和西安金花路店11处门店物业用于店面经营,并接受相关项目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为使得公司持续稳定获得优质物业的长期经营权,公司董事会同意:
1.公司及销售子公司与各项目公司分别签订《租赁合同》及《物业服务合同》,租赁上述门店物业用于店面经营,并接受相关项目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2.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