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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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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转账汇款
    资金方式费率优惠的公告
    2014-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转账汇款

    资金方式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以转帐汇款资金方式认、申购旗下基金所适用的费率开展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个人投资者

    二、优惠活动期间

    自2014年12月2日起,若停止或变更将另行公告

    三、适用基金范围

    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销售的开放式基金。

    四、适用业务范围

    申购、认购。(定投和转换不参与此次费率优惠)

    四、费率优惠方式

    当投资者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通过转账汇款资金方式认、申购基金产品,在该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版本或相关公告中规定的认、申购费率基础上实施1折优惠;但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按照原费率执行,不享有费率折扣。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请:

    关于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转账汇款资金方式的具体操作,可参见本公司于2010年10月25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网上直销转账汇款交易的公告》。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陆相关网址进行咨询,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网址:www.fullgoal.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相关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日

    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日期:2014年12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富国恒利分级债券
    基金主代码00038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2月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4年12月5日
    赎回起始日2014年12月4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富国恒利A富国恒利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0383000384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注:富国恒利A、富国恒利B申购、赎回申请日与开放日分离,基于投资者在申购、赎回申请日提出的申请,基金管理人于开放日办理富国恒利A、富国恒利B的申购、赎回确认工作。(开放日和申购、赎回申请日见下文说明)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富国恒利A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运作每3个月开放一次,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季度对日,并于每个运作周年到期日与富国恒利B共同开放一次。本次富国恒利A与富国恒利B的共同开放日为2014年12月9日。

    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关于申购、赎回申请日的确认规则,本次富国恒利A的赎回申请日为2014年12月4日,申购申请日为2014年12月8日、12月9日,富国恒利B的赎回申请日为2014年12月4日,申购申请日为2014年12月5日。

    申请日接受申请的时间和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接受不代表对申购、赎回的确认)。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富国恒利A、富国恒利B申购金额限制具体为:

    1)投资者申购富国恒利A份额时,代销机构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100元;申购富国恒利B份额时,代销机构每个账户单笔首次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申请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代销机构设定的最低申购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的,投资者还需遵循相关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则。

    2)直销网点(包括直销柜台、电话交易系统、网上交易系统):

    (1)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20,000元。

    (2)电话交易系统、网上交易系统:单笔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100元。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申购费率

    1)富国恒利A 不收取申购费用。

    2)投资者申购富国恒利B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富国恒利B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0.6%
    100万元(含)—500万元0.4%
    500万元(含)以上1000元/笔

    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富国恒利B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富国恒利B的特定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0.18%
    100万元(含)—500万元0.12%
    500万元(含)以上1000元/笔

    注:养老金客户指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富国恒利A在开放日(即折算日),其基金份额净值将调整至1.000元,富国恒利A的申购价格以1.0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

    2)富国恒利B采用“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开放日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富国恒利A、富国恒利B份额时,其申请赎回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每次不得少于10份。若赎回时或赎回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剩余的富国恒利A、富国恒利B份额不足10份时,须在提交赎回申请时一并赎回该剩余份额。

    4.2赎回费率

    富国恒利A、富国恒利B不收取赎回费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富国恒利A在开放日(即折算日),其基金份额净值将调整至1.000元,富国恒利A的赎回价格以1.0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

    2)富国恒利B采用“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开放日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1)本公司直销网点: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588号宝地广场A座23楼

    邮政编码:200082

    传真:021-20361544

    电话:021-20361818

    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2)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fullgoal.com.cn

    3)本公司电话交易系统: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基金管理人若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的,将另行公告。

    5.2代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富国恒利A)、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富国恒利A)、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仅富国恒利A)、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富国恒利A)、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代销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见各代销机构新增代销业务的公告。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富国恒利A、富国恒利B的本次共同开放日的有关申购赎回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3年11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2)对于富国恒利A、富国恒利B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对富国恒利A、富国恒利B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份额折算结果以及申购赎回的确认比例请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

    (3)富国恒利A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收取基金销售服务费;富国恒利B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和赎回费用,收取申购费用。具体费用收取标准可查阅《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陆相关网址进行咨询,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公司网址:www.fullgoal.com.cn。

    (5)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日

    关于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运作周年

    利差值设定的公告

    根据《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恒利A份额的年约定收益率将在每个开放日前五个工作日的第一个工作日设定并公告。

    富国恒利A份额年约定收益率(单利)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利差,其中利差值的取值范围从0%(含)到2%(含),基金管理人现将恒利A第二个运作周年的利差值确定为1.85%。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合同约定另行公告第二个运作周年适用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并不承诺或保证富国恒利A份额的约定收益,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富国恒利A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日

    关于下调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D级基金份额增值服务费费率

    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

    法律文件部分条款的公告

    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6]59号文批准公开募集,《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06 年6月5 日生效。于2014年10月29日公告增设C级基金份额、修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相应修订;于2014年10月31日公告增设D级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相应修订。为了能更灵活地为投资者提供理财服务,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在2014年10月31日公告的修订内容基础上,自2014 年12月3日起本基金下调D级基金份额收取的增值服务费费率。下调后,本基金D级基金份额增值服务费年费率为0.60%。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订。相应内容也将在《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一并修改。

    一、《基金合同》修改要点

    《基金合同》修改前,第十五部分“代理收取增值服务费”的约定为:

    “鉴于本基金销售机构为投资人提供的高效申赎系统、结算及投资者教育等增值服务,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向基金投资人收取增值服务费。据此,基金管理人接受基金销售机构的委托,按照约定代其向基金投资人收取增值服务费,并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行为即表明其认可已与销售机构签署相关增值服务协议,并接受相关费率安排及由基金管理人代理收取增值服务费的方式。

    “对于本基金D级基金份额,每日应收取的增值服务费以1.00%的年费率,按其持有的前一日D级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进行计算。增值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0%÷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级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增值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该级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

    “增值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经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合同》修改后,第十五部分“代理收取增值服务费”约定为:

    “鉴于本基金销售机构为投资人提供的高效申赎系统、结算及投资者教育等增值服务,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向基金投资人收取增值服务费。据此,基金管理人接受基金销售机构的委托,按照约定代其向基金投资人收取增值服务费,并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行为即表明其认可已与销售机构签署相关增值服务协议,并接受相关费率安排及由基金管理人代理收取增值服务费的方式。

    “对于本基金D级基金份额,每日应收取的增值服务费以0.60%的年费率,按其持有的前一日D级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进行计算。增值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级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增值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该级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

    “增值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经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三、重要提示

    1、上述修订内容的生效时间为2014年12月3日。

    2、本基金下调D级基金份额增值服务费费率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3、本基金《托管协议》涉及前述内容的章节也同时修改;本公司也将在定期更新的《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下调D级基金份额增值服务费费率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错误!超链接引用无效。(www.fullgoal.com.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5、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日

    关于富国宏观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大额申购、

    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014年12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富国宏观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富国宏观策略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000029
    基金管理人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富国宏观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宏观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恢复相关业务的日期及原因说明恢复大额申购日2014年12月02日
    恢复大额转换转入日2014年12月02日
    恢复大额定期定额投资日2014年12月02日
    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本基金之前考虑限制大额申购、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因素对基金投资运作的影响短期内已经减弱。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自2014年10月22日起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金额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申购申请(详见2014年10月8日公告);考虑到之前的影响因素已消除,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4年12月2日起,本基金所有销售机构的网点恢复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的日累计金额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的申购、定投、转换转入业务申请。

    2、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