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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2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2月1日,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1月27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高管,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8人,董事李雪峰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长孙伟杰先生投票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伟杰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积极响应我国加快海洋石油开发能源发展战略,丰富公司产品线,公司决定与上海凤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出资6000万元设立上海浩铂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开展海洋油气装备制造业务。其中,公司出资3,060万元人民币,占51%的股权。

    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3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2月1日,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1月27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方式送达给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文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政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4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2、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自2014年7月1日起。

    2、变更的原因

    自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财政部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采用这些具体准则对公司已公告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1、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将变为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前三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2、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并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披露。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前三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3、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类增加“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核算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在利润表中,应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划分为两类:(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前三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权时,必须且合理运用重大判断。公司以前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均满足该修订后准则所规定的控制权判断标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前三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5、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修订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并在财务报告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更广泛的披露。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施行日之前的公允价值计量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企业不作追溯调整。比较财务报告中披露的本准则施行日之前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企业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前三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6、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执行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前三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7、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公司比较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准则施行日之前的信息将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有关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披露要求除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前三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8、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前三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政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5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为积极响应我国加快海洋石油开发能源发展战略,丰富公司产品线,公司决定与上海凤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出资6000万元设立上海浩铂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浩铂”),开展海洋油气装备制造业务。其中,公司现金出资3,060万元人民币,占51%的股权;上海凤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现金出资2,940万元人民币,占49%的股权。

    本投资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本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企业名称:上海凤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法定代表人:辜英求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海洋工程、船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有设备的租赁(除金融租赁),石油钻采设备及配件、金属材料、船舶设备、海洋工程设备、金属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海洋专业建设工程设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凤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证照/证件号码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上海嘉章机电有限公司310227001500126800.0080%
    2戴克文62042119XXXXXXXX13100.0010%
    3马宪军23230319XXXXXXXX57100.0010%
    合计——1,000.00100%

    上海凤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及该公司股东、高管与本公司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上海浩铂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浩铂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太路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海洋专业建设工程设计,从事海洋工程技术、船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有设备的租赁(除金融租赁),石油钻采设备及配件、金属材料、船舶设备、海洋工程设备、金属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浩铂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证照/证件号码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706132280046253,060.0051%
    2上海凤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3101410000865842,940.0049%
    合计-6,000.00100%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我国《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未来我国将加快海洋石油开发,国家鼓励突破深海采油技术和增强装备自主制造能力,大力提升海洋油气产量。为此,公司决定开展海洋油气装备制造业务,丰富公司产品线,满足油气海工市场装备需求,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海工装备业务的开展,将增强公司钻完井设备制造板块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

    上海浩铂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处于初创期,可能存在管理经验不足的风险。

    该投资对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