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10 股票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4-047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的异常波动,公司股票于2014年11月3日起停牌;2014年11月4日公司披露了《停牌公告》;2014年11月11日和2014年11月18日,公司分别披露了《继续停牌公告》和《重大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2014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了继续停牌事宜,董事会同意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25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5日(含15日),2014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了《重大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该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聘请的各中介机构进驻公司后展开的初步尽职调查工作已基本完成。
2、公司大股东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高新”)拟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但常高新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需要事先取得其上级部门批准。截至目前,上述审批流程尚未完成。
3、公司正在对申报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者进行筛选,筛选工作已接近尾声。
常高新拟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能否取得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仍无法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该事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的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尽快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进程,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