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锐
A股市场真可谓“卧虎藏龙”之地,一位看似籍籍无名的自然人,也可能是持有上市公司高额股份的投资大鳄。林志,便是这样一类“隐性”牛散:表面来看,其本人仅持有康达尔1.34%股权,但实际上其还动用其他十余个拖拉机账户低调吸筹,合计所持康达尔股权比例一度高达15.81%。
深圳证监局日前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戳穿了林志“分仓炒股”的把戏。经监管部门查明,自2013年9月5日起,林志作出决策,委托匡某某在其办公室具体操作“林志”、“陈某某”等13个账户陆续买入康达尔股票。
而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伴随着“林志阵营”的疯狂吸筹,其所持上市公司股权比例也节节攀高。去年10月10日,上述13个账户合计持有康达尔股票达到1998.82万股(持股比例5.12%),首次超过康达尔总股本的5%;去年10月29日,该阵营合计持股规模进一步蹿升至4058.87万股,持股比例达到10.39%;但这似乎仍难填林志的“胃口”,随后再度通过“马甲”账户大量购股,至今年3月11日,由林志掌控的13个账户合计持有康达尔股票增至6178.73万股,持股比例高达15.81%。而达到该峰值后,林志终于“锁仓”收手,上述账户直至今年7月20日均未卖出对应持股。
与其他马甲账户持续抢筹不同,林志本人账户自去年末入围康达尔十大股东名单后,持股数额则始终维持在524.34万股不变(截至今年9月30日),仅占总股本的1.34%,这在十大股东中并不“起眼”。市场人士指出,林志刻意通过多个马甲账户增持康达尔,其目的应是为逃避监管,如避免举牌后触及“短线交易”等规定。
不过,林志的上述伎俩最终未逃过监管部门“法眼”。根据相关规定,投资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监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通知该上市公司予以公告,且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反观林志作为上述13个账户的实际控制人,其在增持过程中始终未履行报告、通知及公告义务,已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基于此,深圳证监局责令林志改正,并给予其警告、处以60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若以区间均价计算,林志及其马甲账户投资康达尔所动用资金约为6.5亿元,其合计持股比例甚至可坐上上市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因此外界更关心的是,林志如此疯狂买入康达尔究竟有何底气?记者注意到,出生于1973年的林志,家住深圳市宝安区,而深圳同样是康达尔的“大本营”。在投资康达尔之前,林志并未进入过其他上市公司的十大股东名单。而在其持续增持期间,康达尔也没有相关利好消息发布,反而因涉嫌虚假陈述一直被相关部门调查或侦查。
“他(指林志)是动用多个账户买入公司股票,因此公司之前也一直没有觉察,我们也是近日收到监管部门文件后才获悉他违规超比例持股的。”康达尔相关人士表示,在超比例持股行为被查处后,出于规避短线交易的考虑,林志阵营至今应尚未卖出持股。“具体细节进展,我们也在等待林志递交的相关材料,届时再对外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