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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资产置换框架协议补充公告
    2014-1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14-064 债券代码:122256 债券简称:13保税债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资产置换框架协议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12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署资产置换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信息披露的要求,对公告进行补充如下:

      一、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虽然收益稳定,但受制于保税港区土地瓶颈的限制,公司可持续发展受到影响。经与控股股东金港资产协商,初步决定双方进行资产置换,将公司从事代理业务的外服公司部分股权与控股股东金港资产控制的从事码头仓储业务的保税港务的股权相置换。充分利用公司拥有的液体化工品仓储经营资质以及融资优势实现资源整合效益的最大化,有效解决公司土地资源储备的瓶颈,同时也有利于未来解决干货仓储同业竞争和租赁土地的关联交易问题。

      考虑到保税港务主要财务指标低于公司现有水平,控股股东金港资产从保护上市公司投资者整体利益角度出发,仅将其持有保税港务不超过49%的股份与公司相关资产进行置换。置换完成后,保税港务无需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公司将进一步整合保税港务与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江国际之间的资源和业务(保税港务与长江国际相邻)。待时机成熟时,控股股东金港资产将根据2013年6月7日做出的相关承诺解决遗留的同业竞争问题。(具体承诺详见2014年2月14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公告临2014—011)

      ■

      二、置换前后的股权结构

      1、置换前,公司持有外服公司股权比例为91.2%,控股股东金港资产持有外服公司股权比例为8.8%;置换完成后,公司持有外服公司股权比例不低于51%,控股股东金港资产持有外服公司股权比例不高于49%。

      2、置换前,控股股东金港资产持有保税港务股权比例为56%,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保税港务股权比例为44%;置换完成后,公司持有保税港务股权比例不高于49%,控股股东金港资产持有保税港务股权比例不低于7%,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保税港务股权比例为44%。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