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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1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2014-071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日(星期二)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21日发出,会议材料随后也以电子邮件及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12人,实际参加董事12人, 分别是何国纯、杨旭东、王强、饶东平、王权、梁君、季晓泉、孟杰董事和张忠国、董威、邓远志、秦伟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成的议案

      鉴于陈潮先生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经公司201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秦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组成调整如下:1、提名委员会原由董威、陈潮、何国纯、饶东平组成,董威任主任委员;现调整为:董威、秦伟、何国纯、饶东平组成,董威任主任委员。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原由张忠国、陈潮、梁君、王权组成,张忠国任主任委员;现调整为:张忠国、秦伟、梁君、王权组成,张忠国任主任委员。

      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合理有效地调配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子公司的各项经营及建设及时提供资金保障,同时也规范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金活动往来,结合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发生额13876万元资金资助,包括:1、母公司为子公司广西堂汉锌铟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资金资助1600万元;2、母公司为子公司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资金资助500万元;3、母公司为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资金资助776万元;4、母公司为子公司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提供资金资助11000万元。上述资金来源通过公司财务部、资金结算中心加强资金宏观调控,盘活各子公司的闲置资金,调剂余缺。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占用费参照取得资金时的综合资金成本收取。相关事宜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办理。

      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