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申赎的公告
关于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申赎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4年12月1日为份额折算基准日,对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场内简称“中证国防”)的场外份额、场内份额以及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A 份额(场内简称“国防A”)实施定期份额折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4年12月1日,中证国防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中证国防的场内份额、国防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名称 | 折算前份额 | 新增份额折算比例 | 折算后份额 | 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 |
中证国防场外份额 | 333,228,773.66 | 0.001477394 | 333,721,083.85 | 1.001 |
中证国防场内份额 | 505,407.00 | 0.001477394 | 573,848.00 | 1.001 |
国防A份额 | 22,910,492.00 | 0.002954789 | 22,910,492.00 | 1.000 |
注:中证国防场外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中证国防场外份额;中证国防场内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中证国防场内份额;国防A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中证国防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申购、赎回
自2014年12月3日起,本基金之基础份额恢复申购、赎回业务。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由于国防A新增份额折算成中证国防的场内份额数和中证国防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 持有较少国防A份额数或中证国防场内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中证国防场内份额的可能性。
2、本基金原国防A份额持有人在定期份额折算后将持有国防A份额和本基金基础份额——中证国防份额,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755-82353668 400-6788-999
2、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日
鹏华养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2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鹏华养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鹏华养老产业股票 |
基金主代码 | 000854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4年12月2 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鹏华养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养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证监许可[2014]815号 |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 2014年10月31日 至 2014年11月28日 止 | |
验资机构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4年12月2 日 |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7,060 |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421,394,022.18 |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 188,790.78 |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421,394,022.18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188,790.78 | |
合计 | 421,582,812.96 |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 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无 |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 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4年12月2日 |
注: (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为0份。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为 0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和网站(http://www.ph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丰泽A份额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2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鹏华丰泽分级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160618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1年12月8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
公告依据 | 《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 |
赎回起始日 | 2014年12月5日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丰泽A | 丰泽B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60619 | 150061 |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 | 是 | 否 |
注:《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1年12月8日生效,生效之日起三年内,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基金代码:160618,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丰泽A份额(基金份额简称:丰泽A,基金代码:160619)、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丰泽B份额(基金份额简称:丰泽B,场内简称:丰泽B,基金代码:150061)两级份额。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在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下,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2014年12月5日为丰泽A份额的最后开放赎回申请日。丰泽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作出选择赎回丰泽A份额或是不选择赎回丰泽A份额。投资者不选择赎回丰泽A份额的,其持有的丰泽A份额将于2014年12月8日日终转换后被默认为转入“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2 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金销售机构提出赎回的申请。丰泽A 的开放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丰泽A的本次开放日为2014年12月5日,即该日办理丰泽A份额的赎回业务。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无法按时开放丰泽A的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低赎回份额限制。丰泽A不设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余额限制。
3.2 赎回费率
丰泽A的赎回费率为0。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电话:(0755)82021102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吕奇志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502房
电话:(010)88082426-178
传真:(010)88082018
联系人:李筠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银行大厦801B室
电话:(021)68876878
传真:(021)68876821
联系人:李化怡
(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I座4312室
联系电话:(027)85557881
传真:(027)85557973
联系人:祁明兵
(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24楼07单元
联系电话:(020)38927993
传真:(020)38927990
联系人:周樱
4.1.2 场外代销机构
(1)银行销售渠道: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民生银行、上海银行、广发银行、东莞银行、浦发银行、杭州银行、宁波银行、浙江民泰银行、东莞农商行、华夏银行、广州银行、浙商银行、兴业银行、洛阳银行、厦门银行。
(2)证券公司和第三方销售渠道:国信证券、齐鲁证券、湘财证券、方正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宏源证券、华西证券、招商证券、国泰君安、广发证券、银河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上海证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长城证券、安信证券、兴业证券、信达证券、平安证券、广州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中信金通证券、华鑫证券、天相投资顾问、诺亚正行、众禄基金、好买基金、数米基金、长量基金、展恒基金、天天基金、和讯、新兰德、增财公司、恒天明泽。
(3)如本基金新增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级基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级基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基金管理人将在上述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级基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丰泽A 本次开放日即2014年12月5日办理其赎回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2014年7月19日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更新的《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也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丰泽A的每次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对丰泽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丰泽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丰泽A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丰泽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开放日结束后,两级基金的份额配比将根据申购份额与赎回份额实际成交确认情况重新进行确定。两级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第9位,小数点第9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在每次开放日后,根据丰泽A份额折算和申购、赎回情况可能会出现两级份额配比大于或小于7:3的情形。具体折算方式及折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在每一个开放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丰泽A 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丰泽A本次开放日的赎回申请确认办法及确认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基金销售机构对丰泽A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丰泽A赎回申请。丰泽A赎回申请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4)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了解本基金的相关事宜。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者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如在分级运作期间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丰泽A份额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乃至投资本金受损的风险。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相对于“丰泽A”,“丰泽B”收益可能有一定的波动幅度。但是,由于本基金以债券作为主要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日
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丰泽B终止上市的公告
《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于2011年12月8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即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原丰泽B将不再上市交易,对此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丰泽B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4]454号)的同意。现将本基金丰泽B的基金份额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场内简称:丰泽B
交易代码:150061
终止上市日:2014年12月8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14年12月5日,即在2014年12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丰泽B的份额持有人享有丰泽B基金份额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基金终止上市后有关事项说明
1、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名称变更为“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基金转型前的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基金简称:丰泽A,基金代码:160619)和场外的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份额(基金简称:丰泽B,基金代码:150061)将转为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基金简称:鹏华丰泽,基金代码:160618)的场外份额,且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本基金转型前场内的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份额(基金简称:丰泽B,基金代码:150061)将转为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基金简称:鹏华丰泽,基金代码:160618)的场内份额,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转型后,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将在深交所申请上市。
2、份额转换方式
投资者认购或通过上市交易购买并持有到期的每一份丰泽A和丰泽B,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届满日(即2014年12月8日),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及收益的计算规则分别计算丰泽A 和丰泽B的基金份额净值,并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础,转换为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份额。无论基金份额持有人单独持有或同时持有转型前的丰泽A和丰泽B,均无需支付转换基金份额的费用。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
3、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上市交易、申购和赎回
丰泽A、丰泽B的份额全部转换为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之日起30日内,本基金将申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份额转换后本基金上市交易、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6788999,0755-82353668。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丰泽A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
根据《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规定,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每满半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丰泽A的开放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丰泽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其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于折算基准日对丰泽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丰泽A的基金份额本次折算基准日与其本次开放赎回日为同一个工作日,即2014年12月5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丰泽A所有份额。
三、折算频率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折算一次。
四、折算方式
折算日日终,丰泽A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丰泽A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丰泽A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丰泽A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丰泽A基金份额净值/1.000
丰泽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丰泽A的份额数×丰泽A折算比例
丰泽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折算后的份额数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丰泽A在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将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8位,由此计算得到的丰泽A的折算比例将保留到小数点后8位。
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基金份额折算对丰泽A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折算日折算前丰泽A基金份额净值、丰泽A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丰泽A份额开放赎回期间
丰泽B份额(150061)的
风险提示公告
《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12月8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决定,2014年12月5日为丰泽A份额的最后开放赎回申请日。丰泽 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作出选择赎回丰泽 A份额或是不选择赎回丰泽 A份额。投资者不选择赎回丰泽A份额的,其持有的丰泽A份额将于2014年12月8日日终转换后被默认为转入“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年期届满前,基金管理人已提前公告并提示丰泽A的处理方式。丰泽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届时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作出选择赎回丰泽A份额或是不选择赎回丰泽A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赎回的,其持有的丰泽A份额将被默认为转入“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2014年12月5日为丰泽A份额的最后开放赎回申请日,即在该日15:00前接受办理丰泽A份额的赎回业务。
现就此次丰泽A份额开放赎回期间丰泽B份额的风险提示如下:
1、丰泽B收益分配变化的风险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在丰泽A的每个开放日,本基金将根据届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设定丰泽A的年化约定收益率。目前,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为2.75%,如果2014年12月5日执行的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仍为2.75%,本次开放日后丰泽A年收益率为3.71%。2014年12月8日交易结束前本基金仍划分为丰泽A、丰泽B两级份额。丰泽A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是,本基金为丰泽A设置的收益率并非保证收益,在极端情况下,如果基金在短期内发生大幅度的投资亏损,丰泽A可能不能获得收益甚至可能面临投资受损的风险。
计算公式如下:
丰泽 A 的年化约定收益率(单利)=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35。
丰泽A的约定收益采用单利计算,年化约定收益率计算按照基金合同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
丰泽 A 年化约定收益率计算的具体规定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丰泽A收益分配发生变化,丰泽B收益分配也将随之发生变化。
2、丰泽B份额杠杆率变动的风险
目前,丰泽A与丰泽B的份额配比为0.279110507:1。本次丰泽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赎回结束后,丰泽A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7/3倍丰泽B的份额余额。丰泽A的赎回将使丰泽A的规模相应变化,从而引致份额配比变化风险,进而出现杠杆率变动风险等。
3、本次丰泽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对丰泽A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赎回的结果进行公告。
本公告发布之日(2014年12月3日)上午丰泽B停牌一小时。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级运作期届满转型后基金名称
变更及转换基准日等事项的公告
《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1年12月8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在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下,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转换基准日为2014年12月8日,在转换基准日日终,丰泽A、丰泽B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将进行注册登记变更、账户更名等操作。在基金管理人办理注册登记信息完成后,鹏华丰泽(LOF)的基金份额将使用变更后的基金名称和对应的基金代码。
本基金转型前的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丰泽A份额(基金简称:丰泽A,基金代码:160619)和场外的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丰泽B份额(基金简称:丰泽B,基金代码:150061)将转为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外基金份额,且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本基金转型前场内的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丰泽B份额(基金简称:丰泽B,基金代码:150061)将转为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基金份额,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上述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简称为“鹏华丰泽债券(LOF)”,基金代码为160618,其场内简称为“鹏华丰泽”。
在本基金转换完成后,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查询转换后持有的基金份额。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陆相关网址进行咨询,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999,0755-82353668,公司网址:www.phfund.com。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关于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地产B
份额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地产B份额(场内简称:地产B;交易代码:150193)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连续大幅上涨,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地产B为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类份额,由于地产B份额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地产B份额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地产份额(场内简称:鹏华地产;交易代码:160628)和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地产A份额(场内简称:地产A;交易代码:150192)净值的变动幅度,即地产B份额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地产B份额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地产B份额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日
关于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之丰泽A、丰泽B
暂停办理转托管业务公告
《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于2011年12月8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即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出申请,丰泽A(代码:160619)和丰泽B(场内简称:丰泽B,代码:150061)将于本基金的份额转换基准日(2014年12月8日)暂停办理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 元,并以此为基准计算丰泽A和丰泽B的转换比例,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前述转换比例对转换基准日登记在册的丰泽A和丰泽B基金份额实施转换。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6788999,0755-82353668。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