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访山西证监局副局长孙春生
推进辖区监管转型
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访山西证监局副局长孙春生
⊙记者 郭瑞坤
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创新发展加快,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越来越多的投资机遇。同时,依法治市和保护投资者工作任务也日益繁重。如何在新形势下,维护地方资本市场正常运行秩序,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山西证监局孙春生副局长接受了上证报记者采访,并就热点问题进行了回答。
问:今年以来,面对新的市场形势,山西证监局在投资者保护方面有什么样的监管思路?
孙春生:保护投资者是基本监管职责,涉及面广,但关键是确保市场依法健康发展。按照“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原则,切实推进监管转型,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这对于依法防范市场上的不良行为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为此,要求我们首先强化法治意识,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市场洞察力,增强执法自觉和严肃性;其次,要保持对辖区各类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形成一种敬畏法制的氛围;第三,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共同维护辖区资本市场正常运行秩序。资本市场是法治市场,需要各市场参与主体都信仰法律、掌握法律、遵守法律,我们要把法治与投保工作有机统一起来,系统持续地不断改进和加强监管工作。
问: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成为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新渠道,作为监管部门,山西证监局对此做了哪些应对措施?
孙春生:对于网络非法犯罪活动,当然要以网络下手。我们首先注意加强媒体正面宣传,传递正确信息。按照“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更新合法机构“白名单”和非法机构“黑名单”。加强对媒体特别是网络等新兴媒体涉非信息的监测,及时协调有关方面予以清理封堵。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查处此类案件,并对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同时,发挥局内舆情关注机制,及时掌握网络动向。第三,重视利用投诉信息。一旦接到投诉举报或发现相关线索,将立即转交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其及时调查处理,并配合做好性质认定工作。第四,将辖区所有类型的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工作全部归口统一至稽查处牵头,并建立了内部协作机制,实现了信息收集、案件调查、性质认定、移送处理等打非工作环节的有序衔接,为进一步强化辖区的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工作提供了机制保障。
问:市场上众多真假难辨的委托理财信息,同样是目前市场关注的问题所在,请问山西证监局对这一领域有何举措和部署?
孙春生:今年11月,我局与山西省金融办、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山西银监局联合发布的《公告》明确指出,投资理财(管理、咨询)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机构属于中介服务类企业,不属于金融机构或准金融机构,不具备对公众开展投资理财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的牌照和资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从事私募基金业务不能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资金,且须履行登记手续。提示广大群众谨慎投资,切勿轻信“高回报、无风险”的承诺,谨记“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失。
需要指出的是,社会上之所以长期存在各种非法证券期货、非法集资、非法理财及以投资理财名义进行诈骗等行为,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资本市场发育不足、金融服务创新不够、服务不到位,致使广大居民缺乏安全有效的投资渠道和程序。所以,打击非法行为只是治标,治本之策在于加快发展资本市场,深化金融改革,丰富和壮大金融体系,包容和鼓励金融创新。唯有依法治市和科学发展,才能给人民群众造就投资理财的一片蓝天和广阔沃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