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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
    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2014-1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08年9月16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没有市价,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采用“指数收益法”确定公允价值。

      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自2014年12月3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澳洋科技”(股票代码:002172)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该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4日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参加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米基金”)协商一致,自2014年12月4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数米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数米基金申(认)购以下基金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

      三、活动内容

      自2014年12月4日起,我司旗下上述基金参与数米基金申(认)购费率优惠活动(只限前端收费模式),各基金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数米基金活动公告为准。上述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优惠前申(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数米基金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在数米基金开放申(认)购业务之日起,将同时参与数米基金上述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数米基金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特别提示

      1、本优惠活动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认)购期的基金的前端申(认)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手续费。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数米基金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数米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2、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3、上述基金原申(认)购费率标准请参见本公司网站发布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五、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by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免长途话费)

      2、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站:www.fund123.cn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