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自2008年9月16日起,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采用指数收益法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4年12月4日起,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鼎汉技术(证券代码:300011)适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
长期停牌股票恢复采用收盘价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的相关规定,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详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4年12月4日起,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新大陆(证券代码:000997)恢复使用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
“12遵国投”和“12滁城投”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12滁城投”(代码:124023)以及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12遵国投”(代码:124090)2014年12月3日在交易所的收盘价格严重偏离债券价值。为使持有该债券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本公司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本公司决定2014年12月3日起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12滁城投”以及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12遵国投”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价格予以估值,自其交易所收盘价体现公允价值特征后,将再按当日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