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股票质押式回购
及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4-112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股票质押式回购
及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年12月4日接到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得集团)通知:
1、因资产配置需要,康得集团将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3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到期后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编号:2013-067号公告)。解除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12月3日,该部分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5%。
2、康得集团因资产配置需要,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4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进行融资,该部分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7%。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2月2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12月2日。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时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3、康得集团因资产配置需要,将其持有的本公司7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进行融资,该部分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4%。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1月28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5月28日。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时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截至2014年12月3日,康得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2,401.7817万股,占总股本的23.53%,其中质押股份为18,435万股,占康得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的82.29%,占公司总股本的19.36%。
特此公告。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