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银施罗德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施罗德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2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交银施罗德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
| 基金简称 | 交银现金宝货币 |
| 基金主代码 | 000710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4年9月12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交银施罗德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2014年12月11日 |
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人可通过向相关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的申购申请。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人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为开放日的9:30—15:00。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该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各销售机构公告的时间为准。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1. 申请方式
3.1.1 凡申请办理本计划的投资人须首先开立本基金管理人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1.2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销售机构下属各销售网点柜台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申请办理本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3.1.3 投资人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业务,开户当日即可办理本基金的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2 申购日期
投资人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申购日期,若遇非工作日则实际申购申请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出现顺延导致跨月申购的情形则遵循销售机构相关的业务规则进行处理),申购以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的基准进行计算。
3.3 扣款金额
投资人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通过各销售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月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0.01元(含0.01元),扣款金额最小单位可保留到分。若销售机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规则规定的每月固定扣款金额的最低限额高于0.01元,则投资人在相应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时,以该销售机构规定的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最低限额为准。本计划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基于本基金对基金账户内最低保留余额规定为0.01份,开办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亦受本规则限制。当每次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申购申请确认后基金账户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低于最低保留余额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出等)被确认,则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因此,提请投资人特别留意在每月通过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申购本基金时若当日账户有份额减少类业务被确认,保证账户内留有超过最低保留余额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银行卡及各银行卡交易金额限额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单笔申购的金额限制进行调整,并进行公告。
3.4 扣款方式
3.4.1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提交申购申请。具体扣款方式遵循销售机构相关的业务规则,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提交申购申请,若出现顺延导致跨月申购的情形则遵循销售机构相关的业务规则进行处理;
3.4.2 投资人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3.4.3 投资人扣款账户余额不足会导致当月申购不成功,请投资人于每月申购日前在账户内按约定存足资金,以保证业务申请的成功受理。
3.5 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但是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
3.6 交易确认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以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的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 T+2工作日,投资人可于T+2工作日(含该日)起查询申购确认情况,并可以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7 变更和终止
3.7.1 投资人变更每期扣款金额、申购日、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事宜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7.2 投资人终止本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事宜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7.3 投资人可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变更或终止,详情请登录网上直销交易平台查询。
3.7.4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8 业务咨询
投资人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或各销售机构的电话、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至销售机构下属各销售网点进行咨询。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场外非直销机构系指已销售本基金且开通本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机构。销售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交银施罗德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有关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增加或调整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直销机构和非直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4.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暂不开通场内销售业务。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2014年9月22日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截止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合同生效至前一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前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
自2014年9月22日始,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6.1 本基金于2014年9月17日发布公告,自2014年9月22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有关详情请查阅相关公告。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办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4年8月13日《上海证券报》上的《交银施罗德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交银施罗德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交银施罗德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6.2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519688;后端519689)、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级519588;B级519589)、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519690;后端519691)、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519692;后端519693)、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519694;后端:519695)、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519680;B类基金份额519681;C类基金份额519682)、交银施罗德环球精选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696)、交银施罗德先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519698;后端519699)、交银施罗德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前端519686;后端519687)、交银施罗德主题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519700;后端519701)、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519702;后端519703)、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519704;后端519705)、交银施罗德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519683;B类基金份额519684;C类基金份额519685)、交银施罗德深证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前端519706;后端519707)、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709)、交银施罗德荣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710)、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519712;后端519713)、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519714;后端519715)、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519718;B类基金份额519719;C类基金份额519720)、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519723;B类基金份额519724;C类基金份额519725)、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726)、交银施罗德成长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519727;后端519728)、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月月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519730;C类基金份额519731)、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732)、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前端164902;后端164903)、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519733;B类基金份额519734;C类基金份额519735)、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729)以及交银施罗德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519736;后端519737)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同时于2014年12月8日发布公告,自2014年12月11日起开通交银施罗德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0710)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管理人今后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该业务。
6.3销售机构办理本计划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如有新增销售机构,本基金管理人将届时另行公告。
6.4 就已开通申购、赎回或转换业务的本公司旗下基金,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当日即可申请开通定期定额申购、定期定额赎回和定期定额转换等各项业务。具体就本公司旗下各基金的业务开通状态请详阅本公司网站。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了解本公司更多网上直销业务规则及功能。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第四次分红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2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 基金简称 | 交银荣祥保本混合 | |
| 基金主代码 | 519726 |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4月24日 |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11月28日 |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 1.083 |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 9,808,179.13 |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5,884,907.48 |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300 |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对2014年度基金利润实施的第3次分红 | |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保本周期内,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60%,在符合上述约定收益分配次数和比例的前提下,当本基金自最近一次分红除息日以来(若尚未分红,则自基金合同生效日以来)的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达到或超过5%,或者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达到或超过0.03元时,本基金管理人应在接下来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收益分配。截止2014年11月28日,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9,808,179.13元,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0.0320元。“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60%。因此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本次需分配的最低金额为5,884,907.48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权益登记日 | 2014年12月10日 |
| 除息日 | 2014年12月10日 |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4年12月12日 |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份额持有人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在保本周期内仅采取现金分红一种收益分配方式,不进行红利再投资。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
注:1、本次分红为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第四次分红。
2、本分红方案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红利款将于2014年12月1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将于2014年12月10日完成权益登记。
2、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的直销中心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其他销售机构的地址及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本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五、相关服务机构”章节及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3、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及本基金净值波动的客观因素,在不违反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前提下,于权益登记日调整最终的分红方案并届时公告。
5、投资人欲了解有关分红的详细情况,可到各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
风险提示:基金的分红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
电子交易平台基金前端申购及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恒基金”)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自2014年12月8日起增加展恒基金作为旗下部分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电子交易平台的基金前端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 序号 | 基金名称 | 简称 | 基金代码 |
| 1 | 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交银精选 | 前端519688 |
| 2 | 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 交银货币 | A级519588;B级519589 |
| 3 | 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交银稳健 | 前端519690 |
| 4 | 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交银成长 | 前端519692 |
| 5 |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交银蓝筹 | 前端519694 |
| 6 |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 交银增利 | A类519680;C类519682 |
| 7 | 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交银行业 | 519697 |
| 8 | 交银施罗德环球精选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 交银环球 | 519696 |
| 9 | 交银施罗德先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交银先锋 | 前端519698 |
| 10 | 交银施罗德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交银治理 | 前端519686 |
| 11 | 交银施罗德主题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交银主题 | 前端519700 |
| 12 | 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交银趋势 | 前端519702 |
| 13 | 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交银添利(LOF) | 前端164902 |
| 14 | 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交银制造 | 前端519704 |
| 15 | 交银施罗德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 交银双利 | A类519683;C类519685 |
| 16 | 交银施罗德深证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交银价值 | 前端519706 |
| 17 | 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 | 交银资源 | 519709 |
| 18 | 交银施罗德荣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交银荣安保本 | 519710 |
| 19 |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交银核心 | 前端519712 |
| 20 | 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交银等权 | 前端519714 |
| 21 | 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交银纯债 | A类519718;C类519720 |
| 22 | 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交银双轮动 | A类519723;C类519725 |
| 23 | 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交银荣祥保本 | 519726 |
| 24 | 交银施罗德成长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交银成长30 | 前端519727 |
| 25 | 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月月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交银月月丰 | A类519730;C类519731 |
| 26 | 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交银双息平衡 | 519732 |
| 27 | 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交银荣泰保本 | 519729 |
| 28 | 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交银强化回报 | A类519733;C类519735 |
| 29 | 交银施罗德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交银新成长 | 前端:519736 |
| 30 | 交银施罗德周期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交银周期回报 | 前端:519738 |
二、业务范围
1、自2014年12月8日起,投资者可在展恒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开户及以下业务:
(1)交银精选、交银货币、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增利、交银先锋、交银治理、交银主题、交银趋势、交银制造、交银双利、交银价值、交银荣安保本、交银核心、交银等权、交银纯债、交银双轮动、交银荣祥保本、交银月月丰、交银成长30、交银双息平衡、交银荣泰保本、交银强化回报、交银新成长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等业务。
(2)交银环球、交银添利(LOF)、交银资源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3)交银行业、交银周期回报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
2、自2014年12月8日起,投资者通过展恒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前端收费模式下上述基金的场外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享受前端申购费率4折优惠,以上费率若享有折扣后的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者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原费率指本公司发布的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上注明的费率。
3、上述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展恒基金所有,有关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及活动结束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人留意展恒基金的有关公告。
4、上述各基金申购、赎回等费率及办理各项销售业务的相关规则请详见该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增加展恒基金为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产品基金场外销售机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有关上述基金及相关业务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查询。
2、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上述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由展恒基金或本公司另行发布公告。
3、上述优惠活动仅针对上述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下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不包括基金的转换费率和后端收费模式下的申购费率,具体各基金的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请参见该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4、本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仍按相关公告内容执行。
三、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355
联系人: 翟飞飞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钱文挥
电话:(021)61055027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许野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