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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吾思被撤销管理人登记
    责任人列入黑名单
    2014-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马婧妤 ○编辑 于勇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基金业协会”)昨日通报了对深圳吾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吾思”)及其有关责任人员作出纪律处分的情况。

      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深圳吾思,因涉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2家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金挪用案,被基金业协会作出撤销管理人登记的纪律处分,这意味着该公司不得再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其相关责任人被施以公开谴责,并列入黑名单。

      基金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对案件查处情况进行介绍表示,经查发现,深圳吾思存在未按规定如实填报登记信息、未按规定报告重大事项等违反自律规则的行为。同时,深圳吾思实际控制人、总裁李志刚因其在资金挪用案中的行为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周建国长期不在深圳吾思办公。

      深圳吾思涉案后,公司账户和公章已被公安机关查封,员工已经遣散,无法继续有效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职责。深圳吾思及李志刚、周建国的前述行为违反了自律规则,扰乱了行业秩序,损害了行业声誉。

      查处过程中,基金业协会依规向深圳吾思事先告知了拟作出的纪律处分,对此深圳吾思提出了书面申辩意见,对我会检查认定的主要事实没有异议,但是认为纪律处分过重,同时表示放弃听证权利。

      基金业协会自律监察专业委员会审理、会长办公会研究认为,深圳吾思违规事实清楚,影响恶劣,应当从严处理。

      基金业协会决定对深圳吾思作出撤销管理人登记的纪律处分,对李志刚、周建国作出公开谴责、加入黑名单的纪律处分。撤销管理人登记后,深圳吾思不得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在加入黑名单期间,李志刚、周建国不得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业。

      上述负责人强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手续,遵守自律规则,服从自律管理,坚守“诚信守法、不变相公募、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的三条底线。

      基金业协会将继续按照“自律为主、底线监管、促进发展”的原则,建立健全私募基金自律管理机制,强化自律检查,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坚决查处触碰底线的违规行为,对于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将向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移交,不断规范行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