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规定,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采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提供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对所管理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的公允价进行估值。
2014 年11月25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国新能源”(股票代码600617)停牌, 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14年12月8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公司旗下持有该股票的基金为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因估值方法调整,预计2014年12月8日本公司目前管理的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相关投资品种的潜在估值调整对其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影响幅度将有可能超过0.25%,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9日
中海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
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规定,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采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提供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对所管理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的公允价进行估值。
2014 年10月27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中国北车”(股票代码601299)停牌, 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14年12月8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公司旗下持有该股票的基金为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中海上证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因估值方法调整,预计2014年12月8日本公司目前管理的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相关投资品种的潜在估值调整对其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影响幅度将有可能超过0.25%,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9日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恢复对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中航重机”进行市价估值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的有关规定,自 2014年11月 25日起,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中航重机(代码:600765)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对相关的基金资产净值进行了调整。
截止2014年12月8日,根据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中航重机(代码:600765)复牌后的市场交易情况,经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4年12月8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中航重机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