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4-58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提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2014年12月8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7日-2014年12月8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7日15:00至2014年12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深圳华侨城康佳集团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董事局主席吴斯远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16人、代表股份417,890,302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4.71%。
(2)出席现场会议的总体情况:
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人、代表股份304,807,972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5.32%。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08人、代表股份113,082,33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9.39%。
2、(1)内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内资股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78人、代表股份370,729,544股,占公司内资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46.44%,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0.79%。
(2)内资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内资股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263,691,366股,占公司内资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33.03%,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1.90%。
(3)内资股股东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情况:
内资股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74人、代表股份107,038,178股,占公司内资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13.41%,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8.89%。
3、(1)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适用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外资股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8人、代表股份47,160,758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11.63%,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92%。
(2)外资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外资股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41,116,606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10.14%,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42%。
(3)外资股股东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情况:
外资股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4人、代表股份6,044,152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1.49%,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0.50%。
4、(1)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中小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15人、代表股份156,016,836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2.96%。
(2)中小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中小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股份42,934,506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57%。
(3)中小股东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情况:
中小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08人、代表股份113,082,33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9.39%。
5、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4人、监事2人、高级管理人员3人,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逐项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康佳总部厂区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开发方案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17,757,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5.4777%;反对38,170,9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4659%;弃权87,9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4%。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1,330,906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87.6383%;反对5,762,552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2190%;弃权6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427%。
该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已回避表决;华侨城集团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1,873,466股,全部为内资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7,757,9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4777%;反对38,170,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4659%;弃权87,9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4%。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康佳通信科技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43,155,4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1161%;反对27,962,1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6913%;弃权46,772,7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705,4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1926%。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2,919,606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1.0070%;反对2,208,31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6825%;弃权2,032,8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65,542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3105%。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1,281,9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0982%;反对27,962,1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9225%;弃权46,772,7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705,4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9793%。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昆山康佳电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43,075,6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0970%;反对27,941,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6863%;弃权46,873,22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805,9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2166%。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2,919,606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1.0070%;反对2,208,31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6825%;弃权2,032,8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65,542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3105%。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1,202,1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0470%;反对27,941,4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9093%;弃权46,873,22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805,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437%。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东莞康佳电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43,126,2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1092%;反对27,890,8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6742%;弃权46,873,22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805,9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2166%。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2,919,606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1.0070%;反对2,208,31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6825%;弃权2,032,8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65,542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3105%。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1,252,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0795%;反对27,890,8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768%;弃权46,873,22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805,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437%。
5、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康佳信息网络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41,899,3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1.8156%;反对29,117,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9678%;弃权46,873,22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805,9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2166%。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1,692,706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88.4055%;反对3,435,21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2840%;弃权2,032,8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65,542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3105%。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0,025,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2931%;反对29,117,7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6632%;弃权46,873,22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805,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437%。
6、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安徽康佳电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43,126,2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1092%;反对27,890,8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6742%;弃权46,873,22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805,9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2166%。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2,919,606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1.0070%;反对2,208,31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6825%;弃权2,032,8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65,542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3105%。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1,252,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0795%;反对27,890,8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768%;弃权46,873,22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805,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437%。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市康佳电器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43,126,2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1092%;反对27,890,8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6742%;弃权46,873,22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805,9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2166%。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2,919,606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1.0070%;反对2,208,31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6825%;弃权2,032,8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65,542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3105%。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1,252,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0795%;反对27,890,8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768%;弃权46,873,22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805,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437%。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壹视界商业显示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43,126,2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1092%;反对27,890,8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6742%;弃权46,873,22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805,9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2166%。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2,919,606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1.0070%;反对2,208,31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6825%;弃权2,032,8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65,542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3105%。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1,252,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0795%;反对27,890,8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768%;弃权46,873,22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805,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437%。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安徽康佳同创电器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41,848,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1.8035%;反对29,168,3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9799%;弃权46,873,22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805,9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2166%。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1,692,706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88.4055%;反对3,435,21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2840%;弃权2,032,8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65,542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3105%。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9,975,2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2606%;反对29,168,3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6957%;弃权46,873,22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805,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437%。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陈跃华为第七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25,980,4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8.0062%;反对33,623,8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461%;弃权58,285,94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64,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477%。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9,951,986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63.5104%;反对3,485,41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3905%;弃权13,723,3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65,542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9.0991%。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64,107,0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0898%;反对33,623,8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5514%;弃权58,285,94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64,5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3588%。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饶晓敏、江学勇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决议、公告。
2、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四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4-59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六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六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12月8日(星期一)下午在康佳集团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传真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6名;公司董事王晓雯女士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何海滨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表决的董事4人,以传真方式表决的董事2人。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全体参会董事过半数推举由董事陈跃华先生主持本次董事局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选举陈跃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局主席(陈跃华先生简历附后)。
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增补陈跃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局战略委员会成员,并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四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跃华,男,1963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康佳集团技术开发中心高级工程师,康佳电器事业部电器技术开发中心总经理,康佳集团总裁办公室总经理,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康佳集团多媒体事业部副总经理,康佳集团副总裁,康佳集团总裁、党委副书记,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康佳集团董事局主席,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截至目前,陈跃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