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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
    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14-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14-084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

      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金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洲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洲”)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金洲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金洲情况介绍

      金洲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3,064,83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5.17%(其中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73,491,71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3.33%;持公司有限售流通股份9,573,1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4%)。金洲集团已质押公司股份130,968,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5.16%。

      金洲集团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金洲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8,910,7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1%。

      二、控股股东金洲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金洲的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金洲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洲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2、减持目的:其投资发展资金需要

      3、拟减持期间:2014年12月11日至2015年6月10日(六个月内)

      4、拟减持数量:金洲集团拟减持公司股份比例可能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00%,但减持后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金洲可能全部减持8,910,72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1%。(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股份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其他许可方式

      三、其他事项

      1、股份锁定承诺履行情况

      ■

      金洲集团及上海金洲严格履行股份锁定承诺,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完成后,金洲集团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发生变化。

      3、控股股东金洲集团、上海金洲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4、公司将督促金洲集团、上海金洲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5、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14-085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洲管道”)2014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道工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以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全资子公司管道工业于2014年12月5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签订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一)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二)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三)理财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四)客户预期净年化收益率:4.00%/年

      (五)本金保证:本理财产品由中国农业银行为投资人提供到期本金担保,100%保障投资者本金安全。

      (六)产品起息日:2014年12月06日

      (七)产品到期日:2015年01月09日

      (八)产品期限:34天

      (九)理财本金及收益返还:到期后2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十)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资金由资产管理人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工具、较高信用等级的信用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低风险同业资金业务、掉期等可锁定风险收益的本外币货币资金市场工具,商业银行或其他符合资质的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非标准债权资产,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信托计划及其他投资品种。

      (十一)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十二)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提示

      1、认购风险: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的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正常运作的情况,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停止发售本理财产品,投资者将无法在约定认购期内购买本理财产品。

      2、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政策、法律法规设计的。如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认购、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导致本理财产品理财收益降低甚至导致本金损失。

      3、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涉及汇率风险,可能会涉及到利率风险等其他多种市场风险。

      4、流动性风险:若出现约定的停止赎回情形或顺延产品期限的情形,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按需变现。

      5、信息传递风险:中国农业银行按照《协议》及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通告”的约定,发布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可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以及中国农业银行官方网站获知。如投资者在认购产品时登记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且未及时告知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中国农业银行无法及时联系投资者,则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6、募集失败风险:产品认购结束后,中国农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协议》约定的情况确定本理财产品是否起息。如不能起息,投资者的本金将于通告募集失败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解除冻结。

      7、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中国农业银行可能于提前终止日视市场情况或在投资期限内根据《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8、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延误等。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截至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表

      ■

      七、备查文件

      1、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

      2、投资理财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