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4-09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数量:24,128万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期:2014年12月1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公司股票首次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40号文核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63,000,000股,并于2010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三)本次上市限售股的锁定期安排
本次公司上市限售股持有人共2家,为福建省财政厅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慎性监管的有关要求,福建省财政厅在公司上市前受让的109,727,590股,自持股之日起锁定60个月,自公司上市之后仍需锁定50个月,但符合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另有规定的,可以豁免遵守该承诺(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12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根据财企〔2009〕94号《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和《关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确认及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在公司发行上市时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应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义务,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股份中的12,741,749股已于2011年11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415,538股已于2012年2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1,597股已于2012年7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46,322股已于2012年9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2,662股已于2013年3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剩余的10,912,410股于本次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1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了40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2,600,000,000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3年5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并已于2014年5月12日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临2014-029号公告)。
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以公司2014年6月30日总股本2,60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2,600,000,000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600,000,000股增至5,200,000,000股,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已于2014年9月22日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临2014-064号公告)。福建省财政厅所持有的限售股由109,727,590股增加为219,455,180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所持有的限售股由10,912,410股增加为21,824,82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共有2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在锁定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限售期承诺内容见“第一部分(三)本次上市限售股的锁定期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以上承诺得到履行,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兴业证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有关情况进行了相应审核,核查了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兴业证券限售股份数据明细表等相关文件,并就有关情况询问了公司相关人员。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兴业证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做出的有关承诺;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有关规则的规定;
3、本保荐机构对兴业证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4,128万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12月15日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4-09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于2014年12月4日、12月5日及12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4年12月4日、12月5日及12月8日)内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活动一切正常。近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的通知》,支持证券公司通过增资扩股补充资本;公司在2013年年度报告中的董事会报告中披露:“未来公司还将根据监管许可、市场环境以及公司自身情况,择机采取发行次级债、优先股以及其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方式融入资金,满足各项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行业地位,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公司需进一步补充资本,公司不排除未来三个月内可能筹划有关发行股份事宜,目前,公司已对发行股份事宜进行了研究讨论,但发行股份方式、时间节点及规模仍具有不确定性。
(二)公司书面问询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福建省财政厅,获悉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但不排除公司可能筹划发行股份。
(三)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四)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关于补充资本的需求外,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披露的信息以上述报刊、网站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