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根据一般性授权
配售新H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 2014-056
证券代码:113005 证券简称:平安转债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完成根据一般性授权
配售新H股的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日发布了《根据一般性授权配售新H股的公告》(以下简称“配售公告”),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配售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配售协议所载的所有条件均已达成,且配售已根据配售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于2014年12月8日完成。本公司已于2014年12月8日成功按配售价62.00港元向不少于六名但不超过十名承配人配发及发行合共594,056,000股新H股,分别占经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扩大后的已发行H股股本总额及已发行股本总额约15.95%及6.98%,而承配人及彼等的最终实益拥有人于本公告日期并非本公司的关连人士。配售所得款项总额及净额分别为36,831,472,000港元及约364.91亿港元。
配售完成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及已发行H股总数分别增加至8,510,272,352股及至3,723,788,456股H股。本次配售完成前以及本次配售完成后,本公司的股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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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配售股份已根据配售协议所列条款及条件全数配售。本公司将会按照有关法规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2014-057
证券代码:113005 证券简称:平安转债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H股新股配售结果
调整平安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的转股价格:人民币40.63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人民币41.22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14年12月10日
●平安转债于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9日期间暂停转股,自2014年12月10日起恢复转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63号),核准本公司增发H股股票,本公司已于2014年12月8日完成向承配人配发及发行总计594,056,000股H股新股(以下简称“本次配售”),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4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pingan.com)刊登的本公司《完成根据一般性授权配售新H股的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公司于2013年11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pingan.com)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附次级条款)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在本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平安转债”)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等情况使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本公司将按下述公式对平安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其中:P0为初始转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 P1为调整后转股价。
根据上述约定,本次配售完成后,平安转债转股价格将自2014年12月10日起由每股人民币40.63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41.22元,计算过程为:
P1=(P0+A×k)/(1+k)=(40.63+49.02×7.50%)/(1+7.50%)=41.22元/股
注1:本次配售交割日为2014年1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计算,即1港元对人民币0.79061元。
注2: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人民币单位分。
调整后的平安转债转股价格自2014年12月10日起生效,同日起平安转债将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