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蓝鼎控股 公告编号:2014-45号
关于出售公司所持长江证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2009年2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09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择机处置公司所持20,127,493股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股票,占长江证券总股本的1.20%。
2009年,公司通过配股购买了3,249,000股长江证券股票,具体详见公司于2009年1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年7月1日,根据长江证券披露的《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长江证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所持长江证券股票由1,100,000股变为2,200,000股。
截至本次公告前,公司已通过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出售长江证券股票共计23,526,493股并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09年4月14日、4月28日、7月2日、7月31日、11月6日、11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出售公司持有部分长江证券股票的公告》系列公告, 2012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关于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章节,2013年3月8日、12月11日、12月30日、2014年5月23日、9月25日、11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出售公司持有部分长江证券股票的公告》。
2014年12月5日,公司董事会通过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本公司持有的全部长江证券股票950,000股,交易均价为 13.72元/股,公司通过该交易在扣除成本及相关税费后产生的利润约950万元。公司本次出售长江证券股票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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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出售所持长江证券股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出售后,公司持有长江证券股份数量为零。
特此公告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