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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钢集团拟发行40亿元可交换公司债
    2014-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杨伟中 ○编辑 孙放

      

      A股市场第一只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已由宝钢集团推出。12月8日宝钢集团发布了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说明书摘要与发行公告表明,该集团将用手中所持的新华保险部分A股股票作为标的物,于10日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40亿元。

      业内人士认为,此举不仅进一步丰富我国资本市场的证券品种,更有助于引领目前境内持有大量股权资产的企业集团盘活存量,推进流动性管理。

      据公告,本次债券发行代码为751970,简称为“14宝钢EB”,将按每张面值100元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与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届时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由中金公司牵头,并联手瑞银证券和瑞信方正证券组成的联席主承销商团队成为本次“14宝钢EB”的承销商。

      在国家“用好增量、盘活存量”的政策背景下,可交换公司债此番在我国资本市场正式面世,是发行人致力于盘活存量的积极尝试,也是承销商为此着力探索的一大创新工具。作为收益风险属性与可转换债券类似的品种,本次可交换公司债的发行不仅增加了新型投资产品,为投资者提供多元化投资渠道,也为融资方提供了创新融资方式,有利于实现融资方、投资者和证券市场的多方共赢。

      公告显示,“14宝钢EB”债券期限为发行首日起三年,换股期限为发行结束日满12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交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自2014年12月10日至2017年12月9日)。本次债券标的股票初始换股价格为43.28元/股,将采用固定票面利率,票面利率的发行询价区间为1.5%-3.5%。

      据了解,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宝钢集团主体及债项信用评级均为AAA,截至2014年12月5日,宝钢集团共持有新华保险A股股票4.71亿股,占新华保险A股股本的15.11%,均为非限售流通股,市值约200亿元。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拟以1.65亿股新华保险A股股票作为债券担保物,占宝钢集团所持新华保险A股股票的35%。

      据悉,宝钢集团将于9日在上交所举行网上路演。该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华保险A股股票是宝钢长期持有的优质资产,宝钢方面对新华保险的长期发展充满信心,而宝钢集团此次以新华保险A股股票作为担保物发行可交换债券,主要目的是通过创新型工具丰富公司的融资渠道,盘活公司存量资产,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该人士强调,可交换债作为一种创新型融资工具,是宝钢集团开辟融资新渠道的积极尝试,由于嵌入了可换股期权,可以降低债券的票面利率,有利于减少宝钢集团利息支出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