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8 证券简称:五矿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4-47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8日13:30-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8日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7号五矿广场二层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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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表决方式及大会主持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姚子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汤谷良、张守文、董事宗庆生、俞波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5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了2项议案,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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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关于拟设立五矿发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五矿发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本次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总发售规模不超过35亿元,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目标发售规模占总发售规模的90%,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不设预期收益率,目标发售规模占总发售规模的10%,优先级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规模占比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要进行调整。同意公司全额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议案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五矿发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专项计划全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签署、修改与本次专项计划有关的一切必要的文件;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循环购买有关的事宜;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有关的其他必要事宜;根据市场条件、政策环境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专项计划方案作适当调整;若继续推进专项计划已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定终止本次专项计划的设立。
上述议案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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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市中博律师事务所王勋非律师、覃家壬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以上,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