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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常务副会长王守仁:用新思维扶持与规范股权众筹
    2014-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严翠 ○编辑 全泽源

      

      证监会正在抓紧制定股权众筹融资监管规则的消息激起了业界对股权众筹的深入讨论,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守仁近日接受上证报记者专访时表示,通过互联网平台,新生代草根投资者投资草根创新创业是一场革命,监管部门应尽快设计相关市场规则,予以大力扶持和正确引导,同时,运用私募股权与互联网融合的思维模式,按合伙制基金组织形式规范其健康发展。

      “80后”推动股权众筹崛起

      王守仁表示,今年以来国内股权众筹风起云涌,其中有个时代的特点是,无论股权众筹平台创始人,还是分散的大众投资人,大多是80后的知识草根,其中有的是天使投资者,有的是离职的创投基金投资经理,还有的是成功创业家。他们之所以热衷于运用互联网技术投资小微创新创业企业,大体源于:

      一是新技术革命和产业深刻变革全球化,国内改革与创新正在驱动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其历史担当便落在80后知识草根创业者身上。虽然风险大、失败率高,但成功后,无论是创业者还是投资者,其人生价值和物质财富将十倍、百倍地增大。

      二是80后知识草根,成长在改革开放和互联网普及年代,他们不仅具有独立、任性、体验欲望强,渴望实现自我发展梦想等现代品格,而且具备互联网思维及相关技能,再加上跨地域工作或出国留学的移民文化基因,催生了一股草根创业和草根投资的创新热潮,股权大家投与互联网相融合的股权众筹应时而生。

      三是知识草根投资者,用少量资金与他人合伙投资小微创业企业,自然希望获得可观回报,这是不言而喻的。但除些之处,他们还抱有体验心态,体验投资的激情、支持创业的刺激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刺激的感悟,从而为自己探索创造人生价值新的途径。

      引入合伙制规范股权众筹发展

      王守仁认为,股权众筹作为支持微小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创新投融资方式与模式,目前在国内仍处于草创实践阶段,通过正确引导、大力扶持和规范监管,必将成为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新兴股权投融资市场,而当务之急是重新发现市场、科学设计市场和创设有效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克服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防范欺诈募资行为。为此,应引入合伙制,纳入《合伙企业法》轨道,按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模式开展活动。

      王守仁推荐了两种行之有效的组织形式:

      1、众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组织形式。

      互联网平台机构充当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通过线上收集、评估和发布拟融资项目,吸引大众投资人线上与项目对接、谈判及线下尽调,然后大众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LP),互联网平台机构作为普通合伙人(GP)签订有限合伙协议,注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但要强调两点:一是股权众筹互联网平台机构充当基金管理人,必须拥有专业化管理团队及过往的成功案例,并在业内有一定的声誉;二是按证监会相关规定实行备案管理。

      2、股权众筹融资服务企业组织形式。

      股权众筹互联网平台机构只充当微小企业股权融资中介服务职能,即通过线上推荐项目,与投资者有效对接,然后在平台机构的协调下,大众投资者组成“合伙企业”作为共同出资人,并正式注册登记,由合伙人选出执行合伙人参与被投企业重大决策。这里强调两点:一是平台机构作为融资中介,在线上应真实披露项目的信息,并具备较高职业素质;二是聘请律师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股权众筹应制定合格投资人的资质标准。可借鉴美国的做法,原则上,投资人年度出资额不应超过其本人工资收入的10%或净资产的5%,并有一定的风险随力。严禁运用借贷资金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