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97 股票简称:厦门空港 编号:临2014-013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0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于2014年11月27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材料均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十一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十一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航空性业务资产—厦门机场候机楼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站坪及滑行道资产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T4候机楼配套的地面停车场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厦门机场消防救援中心二期大楼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议案》、《关于提名郑学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已经本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前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许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元翔地勤服务(厦门)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厦门空港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公告(临2014-015)〉)】;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航空性业务资产—厦门机场候机楼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厦门空港收购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14-016)】;
关联董事陈斌先生、王倜傥先生、钱进群先生、刘晓明先生、郑进女士回避了表决。
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站坪及滑行道资产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厦门空港租赁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14-017)】;
关联董事陈斌先生、王倜傥先生、钱进群先生、刘晓明先生、郑进女士回避了表决。
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T4候机楼配套的地面停车场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厦门空港租赁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14-017)】;
关联董事陈斌先生、王倜傥先生、钱进群先生、刘晓明先生、郑进女士回避了表决。
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厦门机场消防救援中心二期大楼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厦门空港租赁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14-017)】;
关联董事陈斌先生、王倜傥先生、钱进群先生、刘晓明先生、郑进女士回避了表决。
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做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原章程 | 修改后章程 |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1. 为国内外航空运输企业及旅客提供地面保障服务;出租和管理候机楼内航空营业场所、商业场所和办公场所;2. 物业服务;3. 航空信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 |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为国内外航空运输企业及旅客提供地面保障服务;出租和管理候机楼内航空营业场所、商业场所和办公场所;商务信息咨询;旅客票务代理;其他航空运输辅助活动;装卸搬运;国内货运代理;其他未列明运输代理业务;其他仓储业;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 |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 | :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 |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
第八十八条 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会议主持人应当宣布每一 提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提案是否通过。 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计票人、监票人、主要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 第八十八条 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方式,会议主持人应当宣布每一提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提案是否通过。 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所涉及的公司、计票人、监票人、主要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
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 | 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沪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除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审议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额度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20%(含20%)以下的交易事项、决定交易金额不满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不满5%的关联交易事项; ……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除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审议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额度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30%(含30%)以下的交易事项、决定交易金额不满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不满5%的关联交易事项; …… |
第一百九十七条 本章程经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后,自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公司营业执照之日起生效。 | 第一百九十七条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细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魏锦才先生辞职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独立董事辞职公告(临2014-018)>】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郑学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按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4-019)>】;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4年12月25日下午14:00整在厦门空港佰翔花园酒店有限公司国际会议中心现场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2月25日上午9:30至11:30 ,下午13:00-15:00。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十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0日
附件: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候选人郑学实简历
郑学实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男,1954年出生,高级会计师,1997年9月至2009年1月历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投资部总经理、北京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1月至今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897 股票简称:厦门空港 编号:临2014-014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12月9日在厦门国际航空港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弘哲先生主持,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元翔地勤服务(厦门)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票 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航空性业务资产—厦门机场候机楼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同意票 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站坪及滑行道资产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议案》;
同意票 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四、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T4候机楼配套的地面停车场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议案》
同意票 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五、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厦门机场消防救援中心二期大楼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议案》;
同意票 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公司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上述议案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一)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大学评估[2014]ZB0269号文确认, 公司依据评估价收购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厦门机场候机楼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以上收购事项程序合法、有效,收购价格公平、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公司的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没有被出具保留意见、带解释性说明、拒绝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同意票 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将以上第一、二、三、四、五项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2月10日
证券简称:厦门空港 证券代码:600897 公告编号:临2014—015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元翔地勤服务(厦门)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将对全资子公司〈元翔地勤服务(厦门)有限公司〉实施整体吸收合并。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和《厦门空港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元翔地勤服务(厦门)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17日,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国际机场 ,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厦门空港全资子公司)。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元翔地勤服务(厦门)有限公司总资产17735.02万元,负债4521.68万元,净资产13213.34万元。
元翔地勤服务(厦门)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1、国内航线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外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2、国际航线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3、组织国内航空旅客包机业务;4、提供商务咨询、翻译服务;5、提供航班生产保障的特种车辆与设备服务;6、提供航空货物、邮件、行李的装卸、行李分拣和集装设备管理服务;7、飞机客舱清洁、清水、污水、航空垃圾的处理服务。
二、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厦门空港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2014年12月31日为合并基准日与元翔地勤服务(厦门)有限公司进行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 元翔地勤服务(厦门)有限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将被注销。
2、合并完成后,被合并方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财产合并纳入本公司; 所有负债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应付款项、应依法缴纳的税款及其它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由本公司承继。
3、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4、完成将被合并方的所有资产交付本公司的事宜,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本次合并完成后, 元翔地勤服务(厦门)有限公司的员工安置按照公司员工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6、合并双方履行各自审批程序,并签订《吸收合并协议书》。
7、经相关审议程序后,办理相关手续。
8、各方履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程序。
三、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
2、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减少管理层级,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第五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97 股票简称:厦门空港 编号:临2014-016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业集团”)持有的厦门机场候机楼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候机楼投资公司”)100%股权。候机楼投资公司截止2014年11月30日(以下简称“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286,864,156.70元,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86,864,156.70元。
2、过去12个月本公司没有与同一关联人、不同关联人进行过本次交易类别的交易。
3、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内容:
本公司与翔业集团拟于2014年12月9日在厦门签署《厦门机场候机楼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厦门机场候机楼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该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生效日为本次股权转让自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以2014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大学评估【2014】ZB0269号文确认的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航空性业务资产候机楼投资公司评估后的净资产值人民币286,864,156.70元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本公司拟收购翔业集团持有的候机楼投资公司100%的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86,864,156.70元。
2、由于翔业集团持有本公司20250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份68%,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收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行为。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更,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由于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超过公司2013年末净资产额的5%以上,故本次收购行为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简介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翔业集团持有本公司20250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份68%,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翔业集团成立于1994年12月8日,注册地址为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396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亿元整,法定代表人为王倜傥先生。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有: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办理经民航总局批准的民用机场航空运输业务;对国内外飞机提供机务保障;为飞机提供地面技术及设备服务;经济信息咨询、商品中介服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物业管理。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翔业集团是一家跨地域、多元化发展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拥有全资或控股下属公司40余家,产业覆盖机场、码头、城际客运、酒店、会展、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临港商业地产、食品、广告传媒、智能科技、花卉科技等领域,立足于发展以客货流服务为主导的关联产业,深度开发并合理配置资源,着力打造元翔空港、佰翔酒店、万翔物流、兆翔置业四大产业板块;创新体制,稳健经营,各项业务正逐步在相应行业及区域形成主导地位,是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之一 。
3、与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的说明
翔业集团及其关联方与本公司存在销售或采购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交易及其产生的经营性债权债务往来。除此之外,翔业集团及其关联方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4、翔业集团公司2013年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资产总额为14,771,978,930.50元,合并净资产为5,790,303,186.00元,合并营业收入为6,903,487,674.14元,合并净利润为606,320,031.33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为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厦门机场候机楼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属于股权投资。
2、厦门机场候机楼投资有限公司简介
厦门机场候机楼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系由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独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为湖里区翔云一路100号503室,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斌先生。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有:厦门机场候机楼的投资开发、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物业管理。
2014年5月,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增资19,000万元人民币。厦门机场候机楼投资有限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元整。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于2014年5月16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14)第350FB0012号”《验资报告》,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股权比例 | 出资额(万元) |
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20,000 |
合计 | 100% | 20,000 |
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11月30日,被评估单位股权结构未发生改变。
3、交易标的的财务状况
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致同审字(2014)350FC1729号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截止评估基准日2014年11月30日,标的公司资产总额为125,684.26万元,负债总额105,684.26万元,净资产额为20,000.00万元,利润总额21.15万元,净利润15.60万元。公司近一年及基准日资产、财务状况如下表:
公司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14年11月30日 | 2013年 12 月 31日 |
总资产 | 125,684.26 | 70,342.93 |
总负债 | 105,684.26 | 69,341.86 |
净资产 | 20,000.00 | 1,001.07 |
项目 | 2014年1-11月 | 2013年度 |
主营业务收入 | - | - |
利润总额 | 21.15 | 1.07 |
净利润 | 15.60 | 1.07 |
项目 | 2014年11月30日 | 2013年 12 月 31日 |
审计机构及意见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无保留意见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无保留意见 |
4、交易标的的评估结果
本公司聘请了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评估,该中介机构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根据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大学评估【2014】ZB0269号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2014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候机楼投资公司的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256,842,630.10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343,706,786.80元,增值率为6.91%;候机楼投资公司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86,864,156.70元,评估增值人民币86,864,156.70元,增值率为43.43%。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评估结果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一、流动资产合计 | 33,348,555.46 | 33,348,555.46 | - | - |
二、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23,494,074.64 | 1,310,358,231.34 | 86,864,156.70 | 7.10 |
其中:在建工程 | 1,150,066,190.00 | 1,234,977,056.21 | 84,910,866.21 | 7.38 |
无形资产 | 73,427,884.64 | 75,381,175.13 | 1,953,290.49 | 2.66 |
三、资产总计 | 1,256,842,630.10 | 1,343,706,786.80 | 86,864,156.70 | 6.91 |
四、流动负债合计 | 1,056,842,630.10 | 1,056,842,630.10 | - | - |
六、负债总计 | 1,056,842,630.10 | 1,056,842,630.10 | - | - |
七、净资产 | 200,000,000.00 | 286,864,156.70 | 86,864,156.70 | 43.43 |
(1)评估结果较账面值变动的原因分析
评估结果与账面值相比,主要增值体现在在建工程的增值。在建工程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包括:(1)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中仅将部分利息作出资本化处理(账面体现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为9,572,561.23元),而评估值中测算的资金成本为68,321,897.19元,产生增值;(2)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中未考虑开发利润,而本次评估测算中考虑了开发利润对在建工程价值的影响;(3)主要受人工成本上升因素的影响,部分项目的建安造价的价格水平呈现一定幅度的上升。
(2)本次评估范围中的主要资产为土地、在建工程(机场航站楼)。
①土地权属情况
根据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发改交能函【2013】105号”、“厦发改交能函【2013】106号”文件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厦府地【2014】228号”文件,确定项目名称为“厦门国际机场T4航站楼”,投资主体和用地单位为厦门机场候机楼投资有限公司。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仓储(机场航站楼),土地使用截止期限至2061年11月1日止。
根据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与厦门机场候机楼投资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21日签订的《厦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确定土地使用期限为50年(2011年11月1日至2061年11月1日止),土地面积87103.242平方米,用途为工业仓储用地(机场航站楼),地上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12611.199平方米。厦门机场候机楼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11月17日缴清土地出让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中。
②在建工程情况
“厦门国际机场T4航站楼”项目包括厦门国际机场T4航站楼、T4航站楼制冷站及其配套用房,以T4航站楼为主。其中T4航站楼包含T4航站楼主楼(满足年1000万旅客量的集中处理设施)和西侧指廊(满足年1000万旅客量的候机区)及两者间架空连廊。按中国民用航空局民航函【2011】1454号、1455号文批复的工程总概算为14.2亿元。
5、股权转让标的
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为翔业集团持有的候机楼投资100%的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86,864,156.70元。本次股权转让由公司使用自有货币资金购买,与公司招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列示的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相关。
6、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交易的标的产权清晰,该项股权以及候机楼投资公司的资产上无设定质押、抵押,无他人设立其他财产权利的情况,无涉及该项股权以及候机楼投资资产的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或其他重大争议事项。该项股权的所在地厦门。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公司与翔业集团拟于2014年12月9日签署的《厦门机场候机楼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1、交易主体:翔业集团
2、交易价格:
根据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大学评估【2014】ZB0269号评估报告,以2014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该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256,842,630.10 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343,706,786.80元,增值率为6.91%;资产账面净值为人民币200,000,000.00 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86,864,156.70元,评估增值人民币86,864,156.70元,增值率为43.43%。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也称资产基础法)
经公司与翔业集团协商确定,以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目标资产的上述评估价值作为本次资产转让的定价依据,本次资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86,864,156.70元。
3、支付方式:自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向翔业集团全额支付上述股权转让价款。
4、生效条件:本次股权转让自商事登记机关准予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5、过户时间安排:本次资产收购已经出让方空港集团公司董事会、受让方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目前,本次资产收购正在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审查批准,待其批准后且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再办理相关交割手续 。
6、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义务、陈述、保证和承诺,而给另一方造成任何损害的,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7、保护上市公司利益的合同安排:协议规定在股权交割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公司向交易对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上述协议安排保护了本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
为适应厦门社会经济发展,满足厦门机场航空运输业务量持续增长的需要,缓解目前T3号航站楼的旅客候机压力,实现安全正常运行,提供良好的服务质量,进一步增强公司机场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减少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
1、改善厦门机场旅客的候机环境,提供良好的服务质量;
厦门机场T3号航站楼于1996年11月28日建成投入使用,原设计旅客吞吐量895万人次,2014年厦门机场旅客吞吐量将突破2000万人次,已远超过原设计标准。作为华东地区的区域枢纽型国际民航机场,航空业务量增长迅速,机场航站区容量已严重不足,难以满足旅客高峰小时的流量需求。本次新建的T4号航站楼扩大了吞吐能力,可以有效缓解航站区设施不足与航空运输业务量增长的矛盾。
2、有利于减少公司的关联交易,保持公司的独立性;
通过公司向翔业集团以现金方式购买新建的航空性业务资产,公司拥有了厦门机场绝大多数的航空性业务资产和航空业务收入,公司作为厦门机场的运营管理主体,在航空性业务方面继续保持高度的独立性。
3、增强公司实力,提升公司竞争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增强了公司航空性业务资产实力,提高了厦门机场的保障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抵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提高和增强公司在未来市场中竞争的地位和优势。
总之,通过本次资产购买,本公司将有效缓解航站区设施不足的问题,提升旅客的服务质量,满足厦门机场航空运输业务量持续增长的需要。在厦门机场航空性业务上继续实现清晰的责权利关系,减少关联交易,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公司继续健全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完整的航空产业链,提升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公司航空业务的扩张,符合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合并范围将新增全资子公司候机楼投资公司,相应增加公司的资产和负债。
候机楼投资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况。
六、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公司独立魏锦才先生、曾招文先生、吴超鹏先生、赵鸿铎先生在本次交易前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本次交易转让价格的确认原则符合市场交易原则,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条件同等,不存在对公司显失公平的情况。本次交易若能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机场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减少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使公司形成一个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完整的航空产业链,并对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发挥积极的作用。同意将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4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航空性业务资产—厦门机场候机楼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出席会议的11名董事中,在翔业集团任职的关联董事陈斌先生、王倜傥先生、钱进群先生、刘晓明先生、郑进女士回避了表决,董事孙长力先生、刘范畴先生和独立董事魏锦才先生、曾招文先生、吴超鹏先生、赵鸿铎先生经认真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项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3、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独立董事魏锦才先生、曾招文先生、吴超鹏先生、赵鸿铎先生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股权转让协议书是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内容遵循了相关政策规定,是公平、合理的,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有效缩短建设周期,极大缓解航站区设施不足与航空运输业务量增长的矛盾,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基于上述,公司独立董事对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厦门机场候机楼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表示同意。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翔业集团进行其他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大学评估【2014】ZB0269号评估报告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致同审字(2014)350FC1729号审计报告
5、本公司与翔业集团签署的《厦门机场候机楼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6、本公司独立董事为本次关联交易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报告
7、出让方翔业集团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相关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97 股票简称:厦门空港 编号:临2014-017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业集团”)租赁航空性业务营运所必须的相关土地使用权、地上构筑物及房屋。主要为新建的站坪及滑行道、地面停车场等配套设施、消防救援中心二期大楼资产及其相关土地使用权。年租金合计约3,164.49万元/年。
2、过去12个月本公司与翔业集团进行过本次交易类别的交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13年度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3、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内容:
(1)本公司与翔业集团公司拟于2014年12月9日签署《站坪及滑行道资产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公司拟按2,235.11万元/年的价格租赁控股股东翔业集团公司拥有的站坪及滑行道资产及相关土地使用权,期限五年,租赁面积约44.41万平方米。
(2)本公司与翔业集团公司拟于2014年12月9日签署《T4候机楼配套的地面停车场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公司拟按552.58万元/年的价格租赁控股股东翔业集团公司拥有的T4候机楼配套的地面停车场及相关土地使用权,期限五年,租赁面积约11.87万平方米。
(3)本公司与翔业集团公司拟于2014年12月9日签署《厦门机场消防救援中心二期大楼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公司拟按376.81万元/年的价格租赁控股股东翔业集团公司拥有的厦门机场消防救援中心二期大楼及相关土地使用权,期限五年,租赁面积约1.36万平方米。
2、由于翔业集团持有本公司20250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份68%,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资产租赁行为构成关联交易行为。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更,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至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预计关联交易2.19亿元,加上本次关联交易3,164.49万元,预计合计发生购买商品或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2.51亿元,累计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超过公司2013年末净资产额的5%以上,故本次资产租赁行为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简介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翔业集团持有本公司20250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份68%,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翔业集团成立于1994年12月8日,注册地址为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396号,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亿元整,法定代表人为王倜傥先生。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有: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办理经民航总局批准的民用机场航空运输业务;对国内外飞机提供机务保障;为飞机提供地面技术及设备服务;经济信息咨询、商品中介服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物业管理。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翔业集团是一家跨地域、多元化发展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拥有全资或控股下属公司40余家,产业覆盖机场、码头、城际客运、酒店、会展、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临港商业地产、食品、广告传媒、智能科技、花卉科技等领域,立足于发展以客货流服务为主导的关联产业,深度开发并合理配置资源,着力打造元翔空港、佰翔酒店、万翔物流、兆翔置业四大产业板块;创新体制,稳健经营,各项业务正逐步在相应行业及区域形成主导地位,是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之一。
3、与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的说明
翔业集团及其关联方与本公司存在销售或采购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交易及其产生的经营性债权债务往来。除此之外,翔业集团及其关联方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4、翔业集团公司2013年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资产总额为14,771,978,930.50元,合并净资产为5,790,303,186.00元,合并营业收入为6,903,487,674.14元,合并净利润为606,320,031.33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站坪及滑行道资产及相关土地使用权
新建的站坪及滑行道等配套设施主要为新建Z1站坪23个机位,其中近机位12个,远机位11个;新建两条垂直联络道和一条快速出口滑行道等,新建站坪及滑行道整体约36万平方米,预计2014年底投入使用。该项目投资建设主体为翔业集团公司,相关土地使用权归属翔业集团公司。
2、T4候机楼配套的地面停车场及相关土地使用权
T4候机楼配套的地面停车场位于T4航站楼南侧,主要建设T4航站楼匝道、地面停车场、配套用房及绿化工程项目,面积约为11.87万平方米,预计2014年底投入使用。该项目投资建设主体为翔业集团公司,相关土地使用权归属翔业集团公司。
3、厦门机场消防救援中心二期大楼及相关土地使用权
厦门机场消防救援中心二期大楼位于T3候机楼东侧、停机坪南侧,建设内容为消防救援中心、过夜值班宿舍楼等,建筑面积约为13570平方米,预计2014年底完工投入使用。该项目投资建设主体为翔业集团公司,相关土地使用权归属翔业集团公司。
公司拟按总价约3,164.49万元/年的价格向控股股东翔业集团公司租赁其拥有的上述航空性业务资产营运所必须的资产及相关土地使用权。
翔业集团公司保证合法拥有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资产及土地,并有有效的处分权;该租赁资产和土地未设定任何担保和其他第三方权益;并保证该租赁资产和土地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翔业集团公司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一)本公司与翔业集团公司拟于2014年12月9日签署《站坪及滑行道资产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1、交易主体:翔业集团
2、交易价格:公司拟按2,235.11万元/年的价格租赁控股股东翔业集团公司投资的站坪及滑行道资产及相关土地使用权,价格参考公司目前同类资产租赁价格。
3、支付方式:租金每季度缴交一次,公司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缴清租赁资产及土地的租金。
4、租赁期限:租赁期为五年,自资产交付使用之日起生效,租赁期满后,根据当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本着公平原则,由双方确定新的租金水平或其他处理方式。
(二)本公司与翔业集团公司拟于2014年12月9日签署《T4候机楼配套的地面停车场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1、交易主体:翔业集团
2、交易价格:公司拟按552.58万元/年的价格租赁控股股东翔业集团公司投资的T4候机楼配套的地面停车场及相关土地使用权,价格参考公司目前同类资产租赁价格。
3、支付方式:租金每季度缴交一次,公司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缴清租赁资产及土地的租金。
4、租赁期限:租赁期为五年,自资产交付使用之日起生效,租赁期满后,根据当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本着公平原则,由双方确定新的租金水平或其他处理方式。
(三)本公司与翔业集团公司拟于2014年12月9日签署《厦门机场消防救援中心二期大楼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1、交易主体:翔业集团
2、交易价格:公司拟按376.81万元/年的价格租赁控股股东翔业集团公司投资的厦门机场消防救援中心二期大楼及相关土地使用权,价格参考公司目前同类资产租赁价格。
3、支付方式:租金每季度缴交一次,公司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缴清租赁资产及土地的租金。
4、租赁期限:租赁期为五年,自资产交付使用之日起生效,租赁期满后,根据当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本着公平原则,由双方确定新的租金水平或其他处理方式。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
厦门机场T3号航站楼于1996年11月28日建成投入使用,原设计旅客吞吐量895万人次,2014年厦门机场旅客吞吐量将突破2000万人次,已远超过原设计标准。随着航空业务量增长,机场航务区容量已严重不足,难以满足飞机起降高峰小时的容量要求。本次租赁的相关资产,整体上可以有效缓解航务区及配套设施不足与航空运输业务量增长的矛盾。总体上,本次通过租赁与航空业务相关的资产,有利于提升航空业务的保障能力,满足厦门机场航空运输业务量持续增长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继续健全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完整的航空产业链,提升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产生重大影响。
六、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公司独立魏锦才先生、曾招文先生、吴超鹏先生、赵鸿铎先生在本次交易前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本次交易租赁价格的确认原则参考公司目前同类资产的租赁价格,符合市场交易原则,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条件同等,没有违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对公司显失公平的情况。同意将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4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站坪及滑行道资产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T4候机楼配套的地面停车场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厦门机场消防救援中心二期大楼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议案》,出席会议的11名董事中,在翔业集团任职的关联董事陈斌先生、王倜傥先生、钱进群先生、刘晓明先生、郑进女士回避了表决,董事孙长力先生、刘范畴先生和独立董事魏锦才先生、曾招文先生、吴超鹏先生、赵鸿铎先生经认真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项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3、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独立董事魏锦才先生、曾招文先生、吴超鹏先生、赵鸿铎先生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资产租赁参考公司目前同类资产的租赁价格,符合市场交易原则,同时该租赁协议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提升航务区及配套设施的保障能力。基于上述,公司独立董事对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站坪及滑行道资产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T4候机楼配套的地面停车场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厦门机场消防救援中心二期大楼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表示同意。
七、历史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本公司与翔业集团进行过本次交易类别的交易,均按合同条款正常履行,详见2013年度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八、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本公司与翔业集团公司签署的《站坪及滑行道资产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T4候机楼配套的地面停车场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厦门机场消防救援中心二期大楼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4、本公司独立董事为本次关联交易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0日
证券简称:厦门空港 证券代码:600897 编号:临2014-018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魏锦才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魏锦才先生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魏锦才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因此在新任董事就任前,魏锦才先生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和相关程序。
魏锦才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魏锦才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97 证券简称:厦门空港 编号:临2014-019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25日下午14:00整
●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18日
●会议召开地点:厦门空港佰翔花园酒店有限公司国际会议中心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2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25日(星期四)上午9:30至11:30 下午13:00-15:00
4、会议召开地点:厦门空港佰翔花园酒店有限公司国际会议中心
5、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到现场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审议《关于吸收合并〈元翔地勤服务(厦门)有限公司〉的议案》;
议案二、审议《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航空性业务资产—厦门机场候机楼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议案三、审议《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站坪及滑行道资产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议案》;
议案四、审议《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T4候机楼配套的地面停车场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议案》;
议案五、审议《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厦门机场消防救援中心二期大楼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议案》;
议案六、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七、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八、审议《关于选举郑学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2月1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全体股东或股东委托的代理人有权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嘉宾。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14年12月22日上午9:30—11:30
2、登记地点: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3、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加盖法人印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确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生效。 出席会议时凭上述登记资料签到。
五、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入股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洪女士 电话:0592-5706078,传真:0592-5730699
通讯地址: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邮政编码:361006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而影响到正常投票,后续进程则按照当日通知或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进行。
附件:
1、 股东授权委托书
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 12月10 日
附件:
附件1: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无)表决权。若受托人有表决权,则按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吸收合并〈元翔地勤服务(厦门)有限公司〉的议案》 | |||
2 | 《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航空性业务资产—厦门机场候机楼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站坪及滑行道资产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T4候机楼配套的地面停车场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厦门机场消防救援中心二期大楼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议案》 | |||
6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7 |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8 | 《关于提名郑学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终止。
若委托人在本委托书中对 项审议事项受托人如何行使表决权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项进行具体说明。
投票日期:2014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8个。
一、 投票流程
(一) 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600897 | 厦门空港 | 8 | A股股东 |
(二) 表决方法:
1、 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元)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8号 |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 | 99.00 | 1股 | 2股 | 3股 |
2、 分项表决方法: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元) |
1 | 《关于吸收合并〈元翔地勤服务(厦门)有限公司〉的议案》 | 1.00 |
2 | 《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航空性业务资产—厦门机场候机楼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 2.00 |
3 |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站坪及滑行道资产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议案》 | 3.00 |
4 |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T4候机楼配套的地面停车场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议案》 | 4.00 |
5 |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厦门机场消防救援中心二期大楼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议案》 | 5.00 |
6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6.00 |
7 |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00 |
8 | 《关于提名郑学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8.00 |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买卖方向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买入 | 1股 |
反对 | 买入 | 2股 |
弃权 | 买入 | 3股 |
(四) 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 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持有“厦门空港”股票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
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600897 | 买入 | 99.00 | 1股 |
(二)股权登记日持有“厦门空港”股票的投资者,拟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
对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600897 | 买入 | 1.00 | 1股 |
(三)股权登记日持有“厦门空港”股票的投资者,拟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
对股东大会第2项议案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600897 | 买入 | 2.00 | 2股 |
(四)股权登记日持有“厦门空港”股票的投资者,拟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
对股东大会第3项议案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600897 | 买入 | 3.00 | 3股 |
三、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 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 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