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办理机构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华泰柏瑞量化指数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自2014年12月12日起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为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的办理机构。
投资者办理本业务应与销售机构签订协议,并实行自愿参加的原则,投资者可随时申请办理本业务和申请终止本业务。本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可以投资境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投资者。
二、定投最低扣款金额
招商银行办理本业务的定投最低扣款金额为300元。
本基金定投最低扣款金额如发生调整,请参考招商银行的最新公告。
三、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安排
1、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
2、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具体可变更事项须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相关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述相关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相关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述相关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3、本公告仅对本业务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具体业务办理规定以招商银行的相关规定和公告为准。
投资者若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2)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0001、(021)38784638
公司网址:www.huatai-pb.com
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