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4-045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2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9日15:00至2014年12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601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主持人:杨海飞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5人,代表股份417,785,71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4854%。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3人,代表股份21,779,8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063%。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396,024,3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4808%。
(三)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股东22人,代表股份21,761,4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046%。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控股股东有关承诺事项及变更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17,178,2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6%;反对607,5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54%;弃权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17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106%;反对607,5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893%;弃权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按照相关规定,承诺相关方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及关联方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萌、李一帆
(三)结论性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