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4-112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4年12月9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4名董事在公司本部现场表决,5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买廊坊霸州市2014-115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关于参与竞买廊坊霸州市2014-116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及法定程序参与廊坊霸州市2014-115号、2014-116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
霸州市2014-115号地块位于河北省廊坊霸州市南孟镇南孟村,106国道以东,该地块出让面积53581㎡(折合80.37亩)。容积率﹥1.3且<1.8,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60米。土地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出让年限70年。
霸州市2014-116号地块位于河北省廊坊霸州市南孟镇南孟村,106国道以东,争荣食品以北,该地块出让面积43449㎡(折合65.17亩)。容积率﹥1.3且<1.8,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60米。土地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出让年限70年。
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6号:土地使用权及股权竞拍事项》的规定,公司已就参与竞买上述地块土地使用权的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暂缓披露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4-113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得河北省廊坊霸州市
2014-115号、2014-116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4年12月9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4名董事在公司本部现场表决,5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买廊坊霸州市2014-115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关于参与竞买廊坊霸州市2014-116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两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2014年12月9日,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及法定程序参与了廊坊霸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分别以7,100.00万元和5,767.00万元取得廊坊霸州市2014-115号地块、2014-116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上述地块的具体情况如下:
霸州市2014-115号地块位于河北省廊坊霸州市南孟镇南孟村,106国道以东,该地块出让面积53581㎡(折合80.37亩)。容积率﹥1.3且<1.8,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60米。土地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出让年限70年。
霸州市2014-116号地块位于河北省廊坊霸州市南孟镇南孟村,106国道以东,争荣食品以北,该地块出让面积43449㎡(折合65.17亩)。容积率﹥1.3且<1.8,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60米。土地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出让年限70年。
公司与河北省廊坊霸州市国土资源局不存在关联关系。
备查文件:
廊坊霸州市2014-115号地块成交确认书;
廊坊霸州市2014-116号地块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4-114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廊坊益田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开发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经过对廊坊永清县的长期考察研究,本着尊重市场,互利合作的原则,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廊坊益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于2014年12月9日签订了《合作开发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双方同意就廊坊永清县三类地块进行合作开发,并探讨其他合作机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名称:廊坊益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4月12日
法人代表:李玉田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永清县工业园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屋、场地租赁。
公司与廊坊益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具体内容尚有待逐步落实。公司将根据项目具体进展情况及具体投资金额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主要合作方式
1.甲方首期向乙方提供1500亩(国土证载的用地面积)已经获得合法居住用地使用权的可开发用地(以下简称“第一类地块”)进行合作开发,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各类地块的规划指标、抵押贷款、征地拆迁、基础设施配套等完成情况和全部资料,乙方将尽快完成尽职调查并提出各地块的土地管理、开发建设方案和时间进度表(三者以下合称为“开发计划”),以供双方达成一致后遵照执行。
2.甲方将其负责土地一级开发的区域(牡丹大道以东、益田道以南、兰花道以西、廊霸路以北围合部分的三角区域)中712亩及大田东侧288亩,共计1000亩可开发用地(以下简称“第二类地块”),通过土地储备中心招拍挂的方式按开发计划向乙方出让,具体溢价双方另行商定。
3.甲、乙双方联合进行永清县京台高速公路以东、琥珀营以西、永定河故道以南、管家务乡以北,包含南北陈村3000余亩土地(以下简称“第三类地块”)的一、二级联动开发和建设,具体的合作方式和启动时间双方另行商议。
(二)协议其他约定
1.甲方同意通过引入乙方的品牌理念、投融资金和开发团队,在上述第一、二、三类地块上与乙方进行合作。
2.本框架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约定。
三、上述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意义和影响
永清县隶属河北省廊坊市,位于河北中部,京、津、保三角地带中心,地处京畿重地、环渤海经济圈腹地、大北京战略经济圈的轴心地带,交通便利,四通八达,北距首都60公里,距首都机场80公里;东距天津60公里,距天津新港100公里。半小时圈内有京津、京石、津保、京深四条高速公路和102、106两条国道及京九铁路。此外,永清县具有优良的资源环境,地热资源丰富,地下热水资源丰富,被评为“中国温泉之乡”。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背景下,随着首都第二机场的开工建设,地处大北京战略轴心地带的永清县凭借便捷的交通环境、丰富的自然资源以及良好的产业基础未来将迎来更多的发展机会。通过签署上述框架性协议,将进一步拓宽公司在环北京区域的项目布局,增加公司在环北京区域的土地储备数量,为公司未来在上述区域更好的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四、风险提示
由于上述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土地的取得和合作方案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内容的落实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合作开发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