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票停牌事项进展说明及股票继续停牌公告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锐电 编号:临2014-092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锐01暂停、锐02暂停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停牌事项进展说明及股票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了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27日起停牌。现将公司股票停牌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股东核实的具体事项
为解决债券兑付危机、恢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与部分股东、意向投资人研究了《通过出售应收账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股份让渡解决公司债券兑付的方案》(以下简称“《转增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解决公司资金困难:意向投资人将投入17.8亿元人民币资金,收购公司部分应收款,相关资金专项用于兑付要求回售的债券,从而解决债券兑付危机;
(二)恢复公司正常经营:意向投资人将制定切实可行的经营计划,充实增强公司管理队伍,引入有丰富经验的职业经理人,开拓市场、加强管理、强化内部控制措施,争取实现主营业务扭亏为盈,健康成长;
(三)资本公积金转增与股份让渡:公司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共转增20.102亿股,除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社会公众股外的其他股东放弃转增股份并让渡予意向投资人。
《转增方案》得以实施,需满足以下条件:
1、除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社会公众股外的其它股东于股东大会召开前签署相应书面承诺文件;
2、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相关决议;
3、扣除同意放弃回售的债券后,公司账户中的现金足以偿还到期公司债券和支付其他到期应付款项;
4、公司的财务状况得到基金认可,重大财务问题得到确认;
5、重大诉讼纠纷得到妥善处理;
6、公司立案调查结果不影响后续经营;
7、不存在或发生其他导致公司未能解决债务危机、未能解除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导致公司经营发生不利变化等情形;
意向投资人可对上述条件和方案进行调整,或终止方案的实施。
为满足《转增方案》实施条件之第1条,公司需向相关发起人股东核实其是否同意该方案及同意让渡转增股份等事项。为保证信息公平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了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27日起停牌。
2014年12月5日,公司股东萍乡市瑞华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3.55%的股份)提出于2014年12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审议《关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在议案中对《转增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公司于2014年1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刊登了《关于股东提议增加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将《关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和《转增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公告;公司还同时刊登了《关于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将《关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提交2014年12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股票停牌事项进展情况
为推动相关股东尽快同意《转增方案》并同意让渡转增股份等事项,公司与相关发起人股东进行了多次沟通。截至2014年12月10日,公司已收到15家涉及需让渡转增股份的发起人股东提交的书面同意文件,仍有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西藏新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西藏丰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西藏新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元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普丰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拉萨泛海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股东未向公司提供书面同意文件。
三、股票继续停牌事宜
由于《转增方案》能否实施对公司影响较大,为保证信息公平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将尽快与相关股东沟通,争取股东同意《转增方案》并同意让渡转增股份;同时,公司还将与意向投资人就《转增方案》得以实施的其他条件进行沟通确认,尽快确定《转增方案》是否实施。公司拟在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后及时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并办理股票复牌申请,如有变化,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0日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锐电 编号:临2014-093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锐01暂停、锐02暂停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证监局《监管关注函》要求事项的整改计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558,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4年11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称“北京证监局”)下达的《关于对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京证监发【2014】339号,以下简称“《监管关注函》”)。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于2014年11月28日将《监管关注函》的主要内容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进行了公告。
收到《监管关注函》后,公司及时向公司董事会进行了通报,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了讨论。现将公司整改计划向北京证监局报告如下:
一、公司债券兑付
为避免公司债券违约,有效开展工作,公司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于2014年10月成立了债券偿付专项工作组(下称“专项工作组”)。专项工作组的工作目标为:积极与公司债券偿付事项有关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监管机构、股东、客户以及第三方机构等)沟通,商讨、确定合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公司债券能够按期足额兑付,有效化解风险。专项工作组由领导小组和综合、业务、财务、法律等专业小组组成。领导小组成员为公司代董事长、总裁,各专业小组由公司相关高管根据分管工作具体负责,并安排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参与小组工作。公司还制订了专项工作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前期,专项工作组与监管机构、股东、客户以及第三方机构等积极沟通,研究了多种方案和措施。
公司在与监管机构、股东、业主单位以及第三方机构多次沟通的基础上,制订了《应收账款快速处置方案》,拟采取包括以低于账面原值快速处置应收账款在内的各种方式回收货款。2014年1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公司应收账款快速处置的议案》,同意启动应收账款快速处置。董事会可以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决定应收账款快速处置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进一步授权(如需要)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商谈结果落实应收账款快速处置相关事宜。因应收账款快速处置可能对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影响较大,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12月15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再行实施。公司已于2014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关于启动公司应收账款快速处置的议案》提交于2014年12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此外,为进一步说明情况,公司于2014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关于处置应收账款的补充公告》,对应收账款快速处置事项进行了补充说明。
除上述方案外,公司还与部分股东、意向投资人研究了《通过出售应收账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股份让渡解决公司债券兑付的方案》(以下简称“《转增方案》”),拟由意向投资人收购公司部分应收款,公司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由除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社会公众股外的其他股东放弃转增股份并让渡予意向投资人的方式解决债券兑付危机,恢复公司正常经营。2014年12月5日,公司股东萍乡市瑞华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3.55%的股份)提出于2014年12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审议《关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在议案中对《转增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公司于2014年1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关于股东提议增加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和《关于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将《关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和《转增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公告,同时将《关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前期为保证信息公平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了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27日起停牌。为满足《转增方案》的实施条件之第一条 “除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社会公众股外的其他股东于股东大会召开前签署相应书面承诺文件”,公司已经向相关发起人股东核实其是否同意该方案及同意让渡转增股份等事项,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全部收到涉及的需让渡转增股份的22家发起人股东的书面同意文件。
为解决公司债券兑付,公司下一步将在前期已完成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应收账款快速处置方案》和《转增方案》实施的准备工作,推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启动公司应收账款快速处置的议案》、《关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如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将选择具体方案并全力实施,尽最大努力确保公司债券按期兑付。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要求公司为2011年第一期公司债券追加担保事宜,公司正在积极研究方案,后期将根据上述方案具体进展情况,决定是否追加担保并依据公司决策权限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责 任 人:公司代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高管
完成期限:2014年12月29日
二、对大额资产项目进行自查清理
2014年11月,公司按照董事会要求,根据代董事长、总裁的部署成立了存货盘点专项工作组,组织人员对存货进行盘点。此外,公司还组织人员对应收账款进行清查核对,并对其他大额资产项目进行清查。以上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公司在上述存货、应收账款以及其他大额资产项目的盘点、清查过程中,如发现可能存在需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情形,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刊登风险提示公告,并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
责 任 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完成期限:2015年1月31日
三、完善公司治理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目前有6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成员的任期至2015年8月25日届满。为尽快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尽早扭转经营困难局面,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拟提前进行公司董事会换届并尽快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的提名、资格审查和召集股东大会进行选举等程序。公司于2014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并公开征集董事提名的公告》,将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以及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进行了公告。2014年9月10日,公司再次刊登《关于延长公开征集董事提名期限的公告》,将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期限进行了延长。有关提名人向公司提出了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已经开展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根据《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将在积极开展公司债券兑付保障工作的同时,继续推进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工作,积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发挥董事会的核心决策作用,切实保障公司经营。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将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责 任 人:代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完成期限:2015年1月31日
四、加强信息披露
公司前期已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于2014年10月底和11月底对公司偿债措施的进展情况进行了公告,并多次刊登相关风险提示公告。2014年11月以来,公司在制定各种偿债措施和方案过程中,及时以临时公告方式披露了进展。
公司下一步将在及时公告相关偿债方案重大进展的基础上,继续每周披露有关偿债措施的进展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在存货、应收账款以及其他大额资产项目的盘点、清查过程中,如发现可能存在需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情形,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刊登风险提示公告,并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
责 任 人:代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完成期限:2015年1月31日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的相关要求和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已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010-62515566)和电子邮箱(investor@sinovel.com)。此外,投资者还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向公司进行咨询。公司已安排专人负责接听投资者的电话、听取投资者建议并回复投资者咨询。公司将通过多种形式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沟通,整理、分析投资者对公司的意见及建议,做好相关解释说明工作。
责 任 人:董事会秘书
完成期限:长期
特此报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