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4-83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8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4年1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收董事表决票7份,实收董事表决票7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3,213.74万元。
有关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14-84号公告。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4-84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53,213.74万元,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2014年12月10日,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弘股份”)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3,213.74万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03号文核准,中弘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58,466,453股,发行价格为3.1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997.89元,扣除发行费用41,725,846.6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58,274,151.2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5-2号)。
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并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入如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额 (万元) |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万元) | 募集资金投入占项目总投资额比重 |
1 | 海南如意岛旅游度假开发项目(一期) | 1,289,442 | 300,000 | 23.27% |
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投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银行贷款和项目销售回款等方式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时间不影响该项目的正常施工和取得收益。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海南如意岛旅游度假开发项目的一期(以下简称“项目一期”)。项目一期开发建设资金来源包括:已投入自有资金10亿元取得海域使用权,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不超过30亿元,其他资金通过自筹、银行贷款和项目销售回款补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4年11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32,137,421.45元。现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 自筹资金 已投入金额 | 本次拟置换金额 |
海南如意岛旅游度假开发项目(一期) | 1,289,442.00 | 300,000.00 | 53,213.74 | 53,213.74 |
合计 | 1,289,442.00 | 300,000.00 | 53,213.74 | 53,213.74 |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14年12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3,213.74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亚平女士、林英士先生、蓝庆新先生就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实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2014年12月10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认为:
中弘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中弘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2014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情况执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关于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4]5-63号),鉴证意见为:中弘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弘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的核查意见
5、天健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4-85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8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4年1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收监事表决票3份,实收监事表决票3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