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2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东海美丽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东海美丽中国灵活配置混合 |
基金主代码 | 000822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4年11月14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东海美丽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海美丽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申购起始日 | 2014年12月15日 |
赎回起始日 | 2014年12月15日 |
注:东海美丽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网点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申购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投资人缴纳申购费用时,按单次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2.1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1,000,000.00 | 1.5% |
1,000,000.00=0.8% |
|
M>=5,000,000.00 | 1000元/笔 |
注:1、申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投资者选择红利自动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的申请。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5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5份的,登记系统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 赎回费率 |
N<7日 | 1.5% |
7日=0.75% |
|
30日=0.5% |
|
1年=0.2% |
|
N>=2年 | 0 |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金销售机构提出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5.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15楼
电话:400 959 5531或95531-3(免长途话费)
传真:021-60586926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donghaifunds.com)进行查询。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站:www.donghaifunds.com
客服电话:400 959 5531或95531-3(免长途话费)
3、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规定请以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的有关规定为准。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