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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
    通福A份额折算和申购、赎回结果的公告
    2014-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4-12-12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12月5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www.rtfund.com)发布了《关于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通福A份额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简称“《开放公告》”)和《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通福A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简称“《折算公告》”)。2014年12月10日为通福A的第二个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及开放申购与赎回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通福A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4年12月10日,通福A的折算比例为1.025068493,折算后,通福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通福A相应增加至 1.025068493份。折算前,通福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19,843,930.53份,折算后,通福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25,355,086.60份。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通福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尾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者自2014年12月12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原持有的通福A份额的折算结果。

      二、本次通福A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确认结果

      经本公司统计,2014年12月10日,通福A的有效赎回申请总份额为174,740,288.44份,有效申购申请总额为9,858,629.60元。

      根据《开放公告》的规定,所有经确认有效的通福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据此确认的通福A赎回总份额为174,740,288.44份。

      通福B的份额数为158,423,848.56份。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通福A与通福B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即通福A不超过369,655,646.64份,下同)。

      在通福A的开放日,本基金以通福B的份额余额为基准,在通福A和通福B的份额配比不超过7:3的范围内对通福A的申购进行确认。对于通福A的申购申请,如果对通福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通福A与通福B的份额配比小于或等于7:3,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通福A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如果对通福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通福A与通福B的份额配比超过7:3,则在经确认后的通福A与通福B的份额配比不超过7:3的范围内,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

      经本公司统计,本次通福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经确认后,通福A的份额余额将小于7/3倍通福B的份额余额,因此,基金管理人对所有经确认有效的通福A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于2014年12月11日根据上述原则对本次通福A的全部申购、赎回申请进行了确认,并为投资者办理了有关份额权益的注册登记变更手续。投资者可于2014年12月12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购、赎回的确认情况。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自2014年12月11日起7 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本次通福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的总份额为213,386,120.25份,其中,通福A总份额为60,473,427.76份,通福B的基金份额未发生变化,仍为158,423,848.56份,通福A与通福B的份额配比为0.381719219:1。由于通福A规模发生较大变化,从而引起通福A、通福B份额配比发生较大变化,请投资者注意通福B份额杠杆率变动风险。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通福A每个开放日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进行计算,2014年12月10日该利率为2.75%,故通福A第三个封闭期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

      通福A年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单利)=人民币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

      =2.75%+2%=4.75%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