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延期复牌及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4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延期复牌及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0月27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4年10月28日、2014年11月3日、2014年11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41、2014-043、2014-044)。
2014年11月1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45)。
2014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2014年11月24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三花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46)。
2014年11月24日、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47、2014-048、2014-053)。
目前,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有关各方正在抓紧时间推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审核等各项工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的具体方案仍在论证当中。鉴于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涉及的核查工作量较大,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要与交易对方及有关方面进行持续沟通,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在2014年12月17日前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相关文件并复牌。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17日起继续停牌。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的工作进程。公司预计于2015年1月16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将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