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14-051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反担保金额为35700万元,本次反担保前实际为其担保余额为0。
● 本次担保属于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没有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焦飞虹”)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51%),主要从事60万吨/年烯烃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为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山焦飞虹拟向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70000万元借款,公司第一大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焦集团”)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同意为本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7年。根据山西省国资委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山焦飞虹的各股东需按持股比例对山焦飞虹本笔借款的担保方山焦集团提供反担保,本公司承担的反担保金额为35700万元,期限7年。
本次向山焦集团提供反担保的事项经2014年12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为: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9名董事会成员中,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予以表决通过,并同意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5年
注册资本:19765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文仓
主营业务:公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技术进口及自产产品和技术出口,焦炭、合成氨、尿素生产等。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山焦集团资产总额9,845,285,882.54元,净资产2,983,830,700.07元,资产负债率69.69%,实现营业收入12,998,727,914.12元,利润总额12,051,002.60元。
截止2014年9月30日,山焦集团资产总额13,030,485,993.33元,净资产3,537,305,085.63元,资产负债率72.85%,实现营业收入4,952,651,780.55元,利润总额-11,017,586.65元。
山焦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08,867,242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14.22%,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公司是山焦飞虹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5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担保主要内容:山焦飞虹向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70000万元由山焦集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公司同意按持有的山焦飞虹51%股权比例向山焦集团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2014年12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山焦飞虹加快项目建设,同意公司按对山焦飞虹的持股比例向山焦集团提供反担保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对山焦飞虹的持股比例对山焦飞虹借款的担保方山焦集团提供反担保,体现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公平原则,符合山西省国资委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也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包括反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5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71%,没有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5700万元,其中:为关联方担保35700万元,为互保单位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50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山焦集团提供反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为山焦集团提供反担保的独立意见;
4、山焦集团营业执照复印件;
5、反担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