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临2014-072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12月15日在内蒙古赤峰市新城玉龙大街金帝大厦B座1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召开10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董事长赵美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规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的议案》,本次交易中,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总金额的25%,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0193亿元;按照本次发行底价6.44元/股计算,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46,883,540股。
结合资本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为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决定将本次交易配套融资的融资规模调整为: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总金额的25%,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7亿元;按照本次发行底价6.44元/股计算,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41,925,465股。
最终发行数量将以标的资产成交价为依据,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3年2月5日发布的《配套募集资金方案调整是否构成原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之规定,本次重组方案的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本次调减配套融资属于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调整事项。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