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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锐电 编号:临2014-098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锐01暂停、锐02暂停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对2014年6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变更。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或“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2月15日13:00-16:30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三层多功能厅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9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395,988,202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9.6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620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1,187,733,157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9.54%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陶刚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部分成员、第二届监事会部分成员、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同意票数比例

    (%)

    反对票数比例

    (%)

    弃权票数比例

    (%)

    是否

    通过

    1关于启动公司应收账款快速处置的议案3,530,090,11698.50836,8800.0252,794,3631.48
    2关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3,573,748,22599.72337,6010.019,635,5330.27

    《关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华、刘学梅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5日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锐电 编号:临2014-099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锐01暂停、锐02暂停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事项进展情况及

    相关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了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27日起停牌。现将公司股票停牌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公司股票复牌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前期停牌事项简述

    为解决债券兑付危机、恢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与部分股东、意向投资人(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连汇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专业机构)研究了《通过出售应收账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股份让渡解决公司债券兑付的方案》(以下简称“《转增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解决公司资金困难:意向投资人将投入17.8亿元人民币资金,收购公司部分应收款,相关资金专项用于兑付要求回售的债券,从而解决债券兑付危机;

    (二)恢复公司正常经营:意向投资人将制定切实可行的经营计划,充实增强公司管理队伍,引入有丰富经验的职业经理人,开拓市场、加强管理、强化内部控制措施,争取实现主营业务扭亏为盈,健康成长;

    (三)资本公积金转增与股份让渡:公司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共转增20.102亿股,除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社会公众股外的其他股东放弃转增股份并让渡予意向投资人。

    《转增方案》得以实施,需满足以下条件:

    1、除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社会公众股外的其它股东于股东大会召开前签署相应书面承诺文件;

    2、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相关决议;

    3、扣除同意放弃回售的债券后,公司账户中的现金足以偿还到期公司债券和支付其他到期应付款项;

    4、公司的财务状况得到意向投资人认可,重大财务问题得到确认;

    5、重大诉讼纠纷得到妥善处理;

    6、公司立案调查结果不影响后续经营;

    7、不存在或发生其他导致公司未能解决债务危机、未能解除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导致公司经营发生不利变化等情形;

    意向投资人可对上述条件和方案进行调整,或终止方案的实施。

    为满足《转增方案》实施条件之第1条,公司需向相关发起人股东核实其是否同意该方案及同意让渡转增股份等事项。为保证信息公平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了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27日起停牌。

    二、公司股票停牌事项进展情况

    2014年12月5日,公司股东萍乡市瑞华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于2014年12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审议《关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如下事项:1、修改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4,020,4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每10 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2,010,200,000股。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4,020,400,000股增至6,030,600,000股。2、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方案调整和执行情况决定是否实施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为推动相关股东尽快同意《转增方案》并同意让渡转增股份等事项,公司与相关发起人股东进行了多次沟通。截至2014年12月15日,公司已收到22家涉及需让渡转增股份的发起人股东提交的书面同意文件。

    三、股票复牌事宜

    截至2014年12月15日,公司已收到22家涉及需让渡转增股份的发起人股东提交的书面同意文件。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4年12月16日复牌。

    四、风险提示

    (一)除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社会公众股外的其他股东签署相应书面承诺文件、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决议外,《转增方案》得以实施还需要满足其他多项条件(详见本公告第“一”项有关内容)。公司与意向投资人正就《转增方案》得以实施的其他条件进行沟通,以尽快确定《转增方案》是否实施,争取在公司债券回售资金发放日前资金及时到位。如果在意向投资人要求的时间前,《转增方案》实施的其他条件未得到满足(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同意修改条件但修改后的条件仍未得到满足的情形),则《转增方案》仍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如果《转增方案》能够顺利实施,则公司将收到意向投资人用于购买公司部分应收款的资金即17.8亿元,公司截至2014年12月11日可用于偿还公司债券的资金为6.59亿元,两项合计24.39亿元;债券代码为“122115”的相关持有人如全部选择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公司届时需要支付本息合计27.684亿元;两者相抵,公司仍将存在兑付资金缺口。如上述情形全部发生且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筹集到足额资金弥补缺口,则届时公司仍将面临公司债券本息不能按期足额兑付的风险。如果公司债券相关持有人在2014年12月行使回售选择权时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兑付本息,后续可能产生重大风险,对于该等风险的类型、影响程度等公司目前难以作出准确判断。

    (三)股票暂停上市风险

    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5月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在《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已预测2014年度净利润可能为亏损。《转增方案》的实施对公司2014年业绩可能产生影响,目前公司对影响的程度难以判断。如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14.1.3”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开始停牌(如公司2014年度报告披露日为非交易日,于下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网站,公司披露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纸、网站公告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5日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锐电 编号:临2014-100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锐01暂停、锐02暂停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有事项需向公司相关股东进行核实(公司向股东核实事项及其进展情况、相关风险提示请见《关于公司股票停牌事项进展情况及相关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99),为保证信息公平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了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27日起停牌。

    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截至2014年12月15日,公司已收到22家涉及需让渡转增股份的发起人股东提交的书面同意文件。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4年12月16日复牌。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网站,公司披露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纸、网站公告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