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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4-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4-06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5日(星期一)下午15:00

    ●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26日(星期五)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A座1320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5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5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A座1320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2。

    6、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事项:由于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融资融券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融资融券投资者如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应向公司提供本通知所列会议参会文件,并向受托证券公司征询其表达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投票意见的具体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议案内容是否为特别 决议事项
    1审议关于申请开展贵金属现货合约代理业务、黄金现货合约自营业务并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有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为:截止2014年12月26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

    四、现场会议参会办法

    1、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4年12月30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静安国际广场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5、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五、其它事项

    1、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静安国际广场(200040)

    联系电话:021-22169915

    传真:021-22169964

    联系人:赵蕾

    3、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6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5日召开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议案内容赞成反对弃权
    1审议关于申请开展贵金属现货合约代理业务、黄金现货合约自营业务并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对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操作流程

    1、买卖方向:买入股票

    2、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说明
    788788光证投票1A股

    3、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议案表决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1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99元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序号表决内容申报价格
    1审议关于申请开展贵金属现货合约代理业务、黄金现货合约自营业务并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1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二、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