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涉诉(仲裁)案件进展公告
2014-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ST大荒 公告编号:2014-084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涉诉(仲裁)案件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3年9月11日发布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公告(公告编号2013-05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将部分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在披露的33起,涉案金额合计7.924亿元涉及诉讼(仲裁)事项中,截至目前,有两项诉讼取得进展,涉案金额为215,948,427.78元,详细情况请见附件。
附件:《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统计表》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涉诉(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统计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序号 | 立案时间 | 起诉时间 | 起诉 | 应诉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或仲裁机构名称及所在地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判决、裁定情况或仲裁情况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调解情况 | 二审情况 |
| 1 | 2013-5 | 2013-5 |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应收款) | 王熙刚、陈卫东、郑丽君、满丽辉、刘学、肖荣鹏 | 诉讼 | 黑龙江省高院,哈尔滨市 | 2011年11月起至2012年底,公司分批向青枫亚麻公司销售亚麻和亚麻纱,合计价款总额为198,486,208.42 元,青枫亚麻公司尚欠付94,484,646.46元及利息,故提起诉讼。 | 102,179,802.12 | 案件于2013年5月在农垦中院立案受理,2013年7月移送至黑龙江省高院,青枫公司在本案中提起反诉,要求公司支付监管佣金72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66.86元。法院于2013年12月10日开庭审理本案,于2014年10月22日作出[2013]黑高商初字第16号民事判决书。 | 公司不服该一审判决,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
| 2 | 2013-5 | 2013-5 |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委托加工) | 诉讼 |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哈尔滨市 | 2012年12月23日,公司与青枫亚麻签订《亚麻纱加工合同》,公司委托被告加工亚麻4000吨。因被告在加工合同履行过程中隐瞒真实加工进展情况,且迟迟不予交付产成品,故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加工合同并返还未加工亚麻原料及已加工产成品。 | 113,768,625.66 | 判决解除鑫亚公司与青枫公司所签订的156号《亚麻纱加工合同》,青枫公司按《亚麻纱加工合同》约定的加工系数4.628给付已加工完成的亚麻纱成品及尚未使用的亚麻原料。 | 公司诉请要求按实际加工系数2.2交付加工产成品,认为青枫公司无权扣除已生产出的953.821吨长麻纱,故不服该一审判决,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