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2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圆信永丰双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圆信永丰双利 | |
基金主代码 | 000824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4年11月19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圆信永丰双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圆信永丰双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 |
申购起始日 | 2014年12月19日 | |
赎回起始日 | 2014年12月19日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圆信永丰双利A | 圆信永丰双利C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00824 | 000825 |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 是 | 是 |
注:无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在销售机构网点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在本公司电子直销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含申购费),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投资者在销售机构网点、本公司电子直销及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各销售机构对上述最低申购限额、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上述下限。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置最高份额限制。
本公司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本公司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A类基金份额 | |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100 万 | 1.50% |
100 万≤M<200万 | 1.20% |
200万≤M<500万 | 0.80% |
M≥500 万 | 1000元/笔 |
C类基金份额 | |
申购费率为0 |
注:1)M 为申购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公司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本公司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本公司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0.00份;账户最低余额为100.00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赎回业务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0份时,本公司有权将投资者该交易账户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各销售机构对上述最低赎回份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上述下限。
本公司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本公司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A类基金份额 | |
持有期限(N) | 赎回费率 |
Y<7日 | 1.50% |
7日≤Y<30日 | 0.75% |
30日≤Y<6个月 | 0.50% |
6个月≤Y<1年 | 0.10% |
1年≤Y<2年 | 0.05% |
Y≥2年 | 0 |
C类基金份额 | |
持有期限(N) | 赎回费率 |
Y<30日 | 0.50% |
Y≥30日 | 0 |
注:1)Y为基金份额持有期限;6个月为180天,1年为365天,2年为730天;
2)本基金赎回费用由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A类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A类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期长于30日(含)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A类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含)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A类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含)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于持续持有C类基金份额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公司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本公司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本公司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1)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上海直销中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19楼
电话:021-60366013
传真:021-60366001
厦门直销中心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金融中心大厦21楼2102室
电话:0592-3016513
传真:0592-3016501
网址:www.gtsfund.com.cn
(2)电子直销
名称: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
交易网站: www.gts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6070088;021-60366818
5.1.2 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0-22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服电话:95562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3)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网址: www.fund123.cn
(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客服电话:95587;4008-888-108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7)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上站大楼平街11-B,名义层11-A,8-B4,9-B、C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皇冠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彭文德
客服电话:4008877780
公司网址:www.cfc108.com
(8)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1501-1504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1501-1504
法定代表人:林松
客户电话:0592-3122731
公司网址:www.xds.com
交易网址:www.dkhs.com.cn
(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5.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之后,本公司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网站及客户服务电话、基金份额发售网点等公布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注意。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圆信永丰双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以到本公司网站(www.gtsfund.com.cn)等处查询。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070088)垂询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