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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2014-1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迪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4—045号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曾于2014年9月20日公告了公司原控股股东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本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一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4-035号)。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4)川民初字第81号《通知书》,内容如下:

      “我院受理的原告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诉讼中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红照壁支行恶意串通、损害其合法权益为由,申请追加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红照壁支行为本案共同被告。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通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红照壁支行以共同被告身份参加本案诉讼,并将你们的举证期限延长至2015年1月20日。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之日的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进行证据交换。”

      特此公告。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