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名称:北京城建 编号:2014-66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2月16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聘期届满,为确保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共计120万元(其中2014年度审计工作费用 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万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首批获准从事H股上市审计资质的事务所,是财政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集团化发展试点事务所,常年审计客户二千余家,业务范围包括审计鉴证、管理咨询、资产评估、工程咨询、税务服务等,服务对象主要为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金融保险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涉及金融、电子、房地产、医药等多个行业领域,并多次接受政府部门和国际组织委托承担其他特殊目的专项审计。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服务和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