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第一期运作期到期后暂停下一运作期运作、
不接受申购等安排的公告
关于第一期运作期到期后暂停下一运作期运作、
不接受申购等安排的公告
2014-1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第一期运作期为2014年8月19日至2014年12月23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基于对下一运作期的风险收益进行综合评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本基金第一期运作期到期后暂停下一运作期运作、不接受申购。
在本运作期的到期日(即2014年12月23日)日终,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将按人民币 1.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赎回,赎回款项及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未付收益将在该日后的 3 个工作日内一起从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本基金暂停运作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暂停运作以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下一运作期的安排,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公告,进行下一开放期的申购或其他交易安排。下一运作期将依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正常运作。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