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可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设置申购上限、赎回上限的公告
上市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设置申购上限、赎回上限的公告
2014-1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根据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自2014年12月18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一级市场申赎代码510051))、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一级市场申赎代码510331)、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一级市场申赎代码510611)、上证原材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一级市场申赎代码510621)、上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一级市场申赎代码510631)、上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一级市场申赎代码510651)、上证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一级市场申赎代码510661)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变化、投资者需求等设置基金申购上限、赎回上限,具体信息以基金管理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申购赎回清单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提前做好投资安排。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