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特别提示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迦南科技”或“发行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4]7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4]7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4]77号)(以下简称“《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在投资者资格、限售期、发行结构、定价方式、回拨机制、配售原则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4]158号)。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2014]158号)。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或“安信证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14年12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发行的估值、报价、投资。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规定,发行人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了专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41.18倍(截至2014年12月16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13.60元/股对应的2013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2.7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3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低于行业平均市盈率,但仍存在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证券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3、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总量为1,340万股,全部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5,304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3.60元/股、发行新股1,340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8,224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5,304万元。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可能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迦南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3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25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安信证券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迦南科技”,申购代码为“300412”,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用于本次网下网上申购。
3、本次发行新股1,34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9%。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81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45%;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3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9.55%。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4年12月16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了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0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06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3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2.7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3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18,224万元(包含发行费用),净额为15,304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等相关情况已于2014年12月11日在《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查询。
6、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初步询价或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将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7、股票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股票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股票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2014年12月12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和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的备案信息为准。
8、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参与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投资者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安信证券规定的其他信息,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2)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于2014年12月19日(T日)9:30-15:00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每个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13.60元/股,申购数量为初步询价阶段填写的拟申购数量。
(3)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在申购期间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款项划出时间应早于2014年12月19日(T日)15:00,到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时间应早于该日15:00。申购资金不足或在该日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4)安信证券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的申购记录。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未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数量,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2014年12月19日(T日)17:30后,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网下投资者如无法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请及时与其托管银行联系并确认。因网下投资者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其申购资金足额到账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6)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及方式见2014年12月11日刊登的《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7)2014年12月23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公告《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配售结果。
(8)网下投资者的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
(9)获配的网下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4年12月19日(T日)9:15-11:30、13:00-15:00。
(2)深交所根据投资者2014年12月1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的日均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3)投资者应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网上申购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公告“五、网上发行”。
10、本次发行若网下股票配售对象实际申购总量未达回拨前网下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参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回拨后仍然不足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择机重启发行。中止发行后,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可重新启动发行。
11、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对本次发行股票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登载于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全文等文件。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2、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本次申购获配的投资者。
13、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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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2、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数量为1,34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9%,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81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45%;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3、发行价格: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3.60元/股。
4、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4年12月19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向网上回拨
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若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低于50倍(含),则不进行回拨。
(2)网上向网下回拨
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仍然认购不足的,则中止发行。
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进行配售,将按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确定最终的网上中签率。
5、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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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T日为网上资金申购日;
(2)本次网下发行采用电子化方式,网下投资者务请严格按照《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用户手册(投资者版)》操作报价及申购;如出现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3)若本次发行拟定的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高于初步询价截止日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发行人和安信证券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4)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6、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7、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8、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过程
(一)初步询价前投资者核查材料提交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2014年12月11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条件及投资者核查材料提交要求,对投资者提交的材料进行了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初步询价开始前对未提交核查材料的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进行了删除。在规定的材料接收时间内,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14名投资者提交的核查材料(除免交核查材料的六大类之外)。
(二)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2014年12月15日至2014年12月16日,共有50个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81家股票配售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全部股票配售对象报价区间为13.60元/股-20.35元/股,拟申购数量为57,700万股。股票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经核查,上述投资者中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是保荐人(主承销商)股东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名单详见附表中备注为“无效报价”。剔除该投资者报价后报价区间为13.60元/股-20.35元/股,拟申购数量为56,890万股。
(三)有效报价的确定过程
经上述剔除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电子平台提供的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将其余全部股票配售对象的每一个报价单元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拟申购价格相同的,按照该档拟申购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由多至少的顺序进行排序,拟申购数量也相同的,按照申购时间的先后进行排序。
1、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上述排序规则和排序结果,逐档剔除排序在前的17个报价单元,被剔除的所有报价单元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符合网下投资者条件的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90%。被剔除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详见附表中备注为“剔除”的股票配售对象。
2、网下询价情况统计
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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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效报价的确认
根据有效报价确认程序和原则,在剔除报价最高部分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选择40家投资者管理的63家股票配售对象作为本次发行提供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具体报价信息详见附表中备注为“有效报价”的报价。
4、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剔除最高报价后,并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发行人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0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水平及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为:
(1)摊薄前发行市盈率为17.06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摊薄后发行市盈率为22.7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3)发行人所在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截至2014年12月16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专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行业静态平均市盈率为41.18倍。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低于最近一个月行业静态平均市盈率。
(4)与发行人同属专用设备制造业且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近的上市公司有千山药机、楚天科技、新华医疗和东富龙四家。截至2014年12月16日,上述四家公司最新静态市盈率算数平均值为48.14倍。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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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注:千山药机停牌数值异常剔除。
三、预计募集资金量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5,304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3.60元/股、发行新股1,340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8,224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5,304万元。所有募集资金将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保荐人(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与发行人将对全部募集资金进行三方监管。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预计2,920万元。发行人、控股股东、保荐人(主承销商)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收费约定。
四、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认,本次网下询价有效报价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为63个,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50,69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进行申购。
1、参与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2014年12月19日(T日)9:30-15:00 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
2、参与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资金(申购资金=发行价格×有效申购数量),并同 时满足以下条件:
(1)网下投资者的申购数量应与初步询价有效申购数量一致;
(2)网下投资者应当从在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足额划付申购资金;且配售对象划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
(3)申购资金有效到账时间为2014年12月19日(T日)当日15:00之前,对于网下投资者在T日规定时间(8:30-15:00)以外时间划入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认定为无效资金并予以退回。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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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可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业务规则-清算与交收-深圳市场-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查询
(4)参与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本次网下发行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412”。
(5)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3、如果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网下申购款,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
(三)无效申购和网下获配股数计算
1、股票配售对象划出申购资金的账户与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资金账户不一致、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的,其新股申购全部无效。不同有效报价股票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由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报价股票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投资者的新股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有效报价股票配售对象的新股申购全部无效。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2014年12月11日刊登的《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并将在2014年12月23日(T+2日)刊登的《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最终配售情况。
(四)公布配售结果和退回多余申购款
1、2014年12月23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名称、个人投资者信息、每个获配投资者的报价、申购数量、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拟申购数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2、若获得配售的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金额大于获得配售数量对应的申购款金额,根据《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股票配售对象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为其网下配售申购余款退款的指定收款账户。2014年12月22日(T+1日)15:00前,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的新股网下配售结果计算股票配售对象应退款项,并将相关数据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交保荐人(主承销商)。2014年12月23日(T+2日)9:00前,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扣收新股认购款项,并发出付款指令,要求结算银行将剩余款项退至股票配售对象登记备案的收款银行账户,应退申购款=投资者有效缴付的申购款-投资者获配股数对应的认股款金额。
3、股票配售对象的全部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五)其他重要事项
1、验资:2014年12月19日(T日)16:00后,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会计师事务所对“网下发行银行账户”的新股申购资金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和结算银行予以协助。
2、律师见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3、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5、配售对象已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对于违规者,中国结算将对其网上申购作无效处理;深交所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制申购等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报有权部门查处。
6、违约处理:如果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
五、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及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采取网上投资者按市值申购的发行方式, 2014年12月19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在指定的交易时间内(上午9:15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发行。
(二)网上申购价格、申购简称和代码
本次发行价格为13.60元/股;申购简称为“迦南科技”;申购代码为“300412”。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本次网上发行对象
2014年12月19日(含T 日)之前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在深交所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及机构投资者,且2014年12月17日(含T-2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深交所上市股票市值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初步询价或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将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四)本次网上发行方式
2014年12月19日(T日)上午9:15-11:30及下午13:00-15:00期间,保荐人(主承销商)将530万股“迦南科技”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以13.60元/股的发行价格卖出。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本次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付申购款。申购结束后,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数。网上投资者获配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该次股票网上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该次股票网上发行量时,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500股。
最终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五)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规定
1、深交所根据网上申购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投资者2014年12月1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的日均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4年12月17日(含 T-2日)前 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个交易日的,按 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可同时用于2014年12月19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14年12月17日(T-2日)日终为准。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2、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其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5,0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3、投资者可以根据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使用所持深圳市场证券账户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
4、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本次网上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被自动撤销。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
5、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以下账户除外: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无市值的证券账户;合并市值小于1万元的证券账户;不合格、休眠、注销的证券账户及法律、法规禁止者。
6、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已开通了创业板市场交易。
2、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市值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2014年12月17日(含T-2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2014]158号)的规定。
3、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以在网上申购日2014年12月19日(含T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款。申购结束后,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数。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4年12月22日(T+1日),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
2014年12月22日(T+1日),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专户。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及相关会计师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实际到账的申购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14年12月23日(T+2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14年12月23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4年12月23日(T+2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2014年12月24日(T+3日)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八)结算与登记
1、2014年12月22日(T+1日)至2014年12月23日(T+2日),全部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冻结在申购资金专户内,所冻结的资金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事宜,遵从深交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
2、2014年12月23日(T+2日)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券交易网点。
3、2014年12月24日(T+3日),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公司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网上认购款项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有关协议将该款项扣除保荐承销等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或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六、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网上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亨志
住 所:浙江省永嘉县瓯北镇东瓯工业园区
联系人:陈永兴
电 话:0577-679766667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单元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 话:010-66581735、010-66581670
发行人: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8日
附表: 股票配售对象询价申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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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